第72章 聯姻

2024-09-23 17:55:30 作者: 烏有大仙
  第72章 聯姻

  臘月二十九,趕在除夕前一天,永安莫氏下嫁女兒。

  雖是做妾,丈夫畢竟不一樣。莫氏相當重視,置辦了豪華的嫁妝,額外贈以一萬兩白銀、五千石糧食。

  丹初也投桃報李,徵得瞿夫人的同意,給予莫家小姐如夫人的待遇,以稍低於正妻的禮儀迎娶莫毓芬:除了不走正門、儀門,其他按以娶妻之禮。

  除夕將近,喜上加喜,永安城內到處洋溢著喜慶的氣氛。總兵府一如繼往的忙碌,卻多了許多歡聲笑語。州衙已被徵用為總兵府,隨著擴軍工作的展開,府內已稍顯擁擠。

  丹初屈尊到莫家堡迎接小妾,莫家也還以大禮。族長莫遜仕、當家人莫光書等人,恭送新人到城內。

  午初時分,酒宴備好,大堂內擺了一桌,丹初、瞿夫人坐主位,莫遜仕、莫光書、莫毓芬坐客位,俞厚基、方以智作陪。大堂至儀門處,又擺了六桌,招待心腹部下、莫氏至親。

  莫家小姐才十六歲,卻並不怕人,坐在酒桌上左顧右看。她已經見過丹初和瞿夫人,和俞厚基也認識,倒對大堂內的陳設、諸將官十分好奇。

  莫遜仕瞪了她一眼,說道:「丫頭,總兵府不比莫家村,你做了新婦,要謹守禮節,侍奉好鎮台和夫人,萬不可再撒嬌使性。鎮台英雄蓋世,瞿夫人亦乃大家閨秀,非我等村野匹夫可比。」

  丹初接連納了兩個妾,瞿夫人心中本不高興。想到莫氏對夫君事業有助,瞿夫人亦只好笑道:「莫姑娘落落大方,英姿颯爽,倒是我輩中的豪傑。」

  莫毓芬很大方,說道:「阿公教訓得是,我以後必會好生侍奉鎮台和夫人。」

  廣西女子大多不裹腳。在西南土司家庭,不少女性尚武成風。最著名者,當屬四川土司秦良玉,在萬曆、天啟、崇禎三朝戰功赫赫,被隆武帝追封為忠貞侯。

  莫毓芬所嚮往的,正是秦良玉這樣的女中豪傑。身為女兒身,建功立業固有許多不便。但丈夫是少年英雄,胸懷大志,正可幫她一展抱負。

  丹初見她雖然雖然年幼,卻英氣勃發,落落大方,亦是心中歡喜,說道:「莫姑娘秀外慧中,我和夫人都很中意。」

  很多南明軍隊,不論是行軍還是打仗,往往攜帶家眷。將來大軍流轉,難免要攜帶老營。莫毓芬女中豪傑,正可幫丹初護衛老營。

  吃過酒菜,丹初和俞厚基、方以智、莫遜仕、莫光書五人,來到二堂議事。

  大家分賓主坐下,親兵送來清茶。丹初對莫遜仕說道:「老伯下嫁孫女,陪嫁豐厚,某感激不盡。他日若能成功,必不忘今日之事。」

  莫遜仕已然年邁,卻依舊思路清晰,說道:「鎮台年輕有為,前途無量。小孫女能嫁給鎮台為妾,是她的榮幸。嫁妝談不上豐厚,希望能對鎮台有所幫助。」

  俞厚基原本就是莫遜仕的清客,說道:「鎮台正要擴軍,老伯送來的錢糧,恰如雪中送炭。」

  方以智還是第一次見莫遜仕,也接著捧他,說道:「久聞莫氏為永安大族,急公好義。今日得見,果然名不虛傳。」

  莫氏免不了要稱讚方以智一番,然後嘆道:「我若再年輕二十歲,必追隨鎮台建功立業。小子光書、孫子爾楨,皆小有志向,若鎮台不棄,請收留他們效命。」

  一旁的莫光書附和道:「時局紛亂,莫某不願老死鄉間,願追隨鎮台效力。」

  莫毓芬是莫光書的女兒,莫光書也就成了丹初的長輩,卻要向丹初求官。

  這種事並不鮮見。不久前,兵部尚書、兩廣總督於元燁為取悅御滇營大將王永祚,曾把女兒許給王永祚的兒子。亂世武夫得勢,由此可見一斑。

  只不過,南明大臣向來不干人事。於元燁很快發現,御滇營由趙印選說了算,便轉而把女兒嫁給趙印選的兒子。王永祚大怒,就要攻打趙印選,被胡一青所勸止,在御滇營內部掀起一股絕大的風波。

  丹初問莫光先道:「小伯想帶兵,還是理政?」

  這個稱呼不倫不類,用在這裡倒也合適。古時的小妾沒有地位,莫光先也沒有官職,稱他小伯已算尊敬了。

  莫光先已過中年,不便再到戰場廝殺,便說道:「小兒已在軍中效力,我願幫鎮台撫理錢糧甲仗刑罰之事。」

  莫光先的兒子莫爾楨,原本是莫家堡的團練頭目,已經成為丹初軍中一名步兵隊長。

  丹初很爽快,說道:「我正要成立營務處、糧台,小伯願到營務處,還是糧台,亦或是留在總兵府,協助掌理永安內政。」

  莫光先不假思索,說道:「我是莫氏當家人,族內事務一時交割不掉,還是留在總兵府,襄理內政吧。」

  丹初點點頭,說道:「可以,原州衙刑房的刑書熟悉律例,卻無威儀。就請小伯代我掌理刑罰,如何?」

  州縣政務,以刑名錢穀最為重要。莫光先大喜過望,說道:「謝鎮台。」

  莫遜仕接著為孫子請官,說道:「鎮台,小孫爾楨已經投軍,還請多加眷顧。若有營官空缺,鎮台不妨考慮一下小孫。」

  擴軍之後,全軍僅有五個營官,都是手握兵權的帶兵官。尤其是標營,由丹初親任營長。他可不會輕易答應莫遜仕,說道:

  「標營、三個步兵營、一個守兵營,營官都已有人選。莫爾楨擬任為第二步兵營第三隊隊長,掌管一百二十名戰兵,看似官小,實則至關重要。

  「隊為天軍的基本編制,隊官就像州官,州官為親民官,隊官則是直接帶兵的軍官。營官若沒有擔任過隊官,實難勝任本職。

  「我軍中的營官,皆為久經戰陣之輩,士卒咸服,經驗豐富。莫爾楨未曾上過戰場,不便擔任營官。愛之適足以害之,老伯不可揠苗助長。

  「不過,若莫爾楨表現卓異,一有營官的空缺,我自當優先提拔他。」

  莫遜仕略感失望,卻也只得稱讚丹初英明。

  通過聯姻,丹初取得了莫氏的支持。只等擴軍完成,便可宣布實施著佃納糧。到時候,就算莫氏不樂意,也只得帶頭擁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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