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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才剛寫書就有偶像包袱了

2024-09-23 20:54:59 作者: 好想吃薯片
  第6章 才剛寫書就有偶像包袱了

  「車站是亂得不能再亂,成千上萬的人都在說話。誰也不去注意那條臨時掛起來的大紅布標語。這標語大約掛了不少次,字紙都折得有些壞。喇叭里放著一首又一首的語錄歌兒,唱得大家心更慌」

  「原來如此。」

  掀動著腦海中浮現的書籍。

  這一刻,江弦福至心靈。

  知青、象棋。

  《棋王》所講述的便是「棋呆子」知青王一生,四處尋找對手下象棋、拼象棋的故事。

  在另一時空,這篇小說發表於80年代初,一經問世,便使其作者阿城在文壇中曝得大名。

  更讓江弦興奮的是

  「《棋王》居然有足足一萬四千多字?這得吃多少頓餃子!」

  給這貨樂得,就好比釣魚沒空軍!野生大黃魚!一稱五斤重!

  快樂加倍!

  長、中、短篇小說的界定比較模糊,通常以字數劃分,但字數並不是唯一因素。

  短篇小說的字數,往往在幾千字至兩萬字之間,且出場人物少、情節簡單,像《傷痕》這種,短短4000字的小故事,算是最標準的短篇小說。

  而《棋王》這種中短篇幅的,就模稜兩可,說它是短篇小說或是中篇小說,其實都行。

  「得先好好策劃.」

  是夜,院子裡靜靜悄悄,屋脊上,一隻黑貓躡手躡腳地走過。

  江弦燙烙餅似得躺在床上,手裡揮舞個圓蒲扇,大腳丫子一挑一挑,又反覆將《棋王》這篇小說看了幾遍。

  主角王一生是個「怪」人。

  王一生活的很簡單,在他眼中,人一生只有兩件事最重要:吃飯,下棋。於是下鄉勞動的時候,別人抱怨油水太少,他卻覺得這種生活很好。

  王一生又有點擰巴,朋友找關係幫他報名比賽,他卻不參加了,說這樣子參加比賽,只會讓人戳脊梁骨。

  小說最後的高潮,是王一生得償所願,氣吞山河,九局連環,一人盲下九人,九人剩三人,三人剩一人。

  棋呆子終成棋王。

  「整篇小說時間線都在嗡嗡嗡時期內,沒有超出當下時代的內容,不需要再刪改。」

  江弦是想當文化人,沒想做預言家。

  「唯一的問題是:題材太敏感,稿子裡有太多嗡嗡嗡的事情。」

  鮮為人知的是,《棋王》曾因寫了知青生活的陰暗面,被當時的文學期刊翹楚《京城文學》退稿。

  《京城文學》即《京城文藝》,50年代創刊,首任主編是老舍,嗡嗡嗡時期一度停刊,1971年復刊,是全國復刊最早的文學刊物,汪曾祺、楊沫、王濛、李陀、趙樹理先後曾於其中任過職。

  「寫出來被和諧了可怎麼辦?」一陣熟悉的陰影又籠罩在江弦的頭頂。

  「我又不發起點!」

  「再說《棋王》最後不還是成功發表了。」


  實在不行,就向某牙醫老師學習,厚著臉皮,先把作品往大的、重量級的雜誌投,退稿了,就換一個稍微差點的繼續。

  一大早爬了起來。

  饒月梅要去上班,江珂要出去浪,江弦一人在家當留守青年。

  他那單3天的短期勞務已經幹完,所以又恢復了「待業」狀態。

  倒趟尿盆回來,饒月梅才剛準備出門,她扶著二八大槓,往門洞下走,不忘吩咐一嘴。

  「江弦,在家把你和你妹衣服洗了。」

  「得嘞。」

  「放盆里,使那涼水一泡,衣板一撮,完事好好涮幾遍,使勁擰乾,晾院裡頭,不等太陽落山就幹了.」饒月梅仔仔細細的給他講解怎麼洗衣服。

  江弦今年已經二十五了,和每一個好大兒一樣,在他媽眼裡依舊是個不會洗衣服、不會掃地、不會淘米、不會刷碗.啥也不會的廢物。

  甚至完事她還要檢查!

  衣服泡盆里,江弦拿起袋「熊貓」牌洗衣粉,嘩啦啦一倒,饒月梅聽著動靜似得,推著二八車又從門洞折返回來,滿眼肉疼。

  「小祖宗!那洗衣粉是咱自己家的。」

  「用少了不是洗不乾淨麼。」江弦犟著嘴,吭哧吭哧,滿臉苦逼的使著搓衣板。

  奇了怪了!怎麼在家一幹活就腰酸背痛?

  「要是有個洗衣機就好了。」這廝蹲地上,岔著大腿,做著美夢。


  衣服一件件晾好,江弦才有時間寫作。

  翻了半天抽屜,好不容易才湊出幾張適合寫作的格子紙。

  格子顏色都不一樣,但江弦已然知足。

  這年頭鬧紙荒。

  供銷社紙、筆全賣沒的光景見過沒有?

  國家紙張產量本就不多,外加上,去年冬天,首屆高考恢復,570萬考生走進期盼多年的考場,今年夏天,又有590萬考生參加招生考試。

  不到一年,辦了兩季高考,一共1160萬考生,這得印多少卷子?聽說為了印高考試卷,原定印第五卷教員選集的紙都被大手一揮調了過去。

  院外柳樹上知了此起彼伏的叫,窗外不時有槐花兒的風吹來,屋裡江弦的筆尖在稿紙上沙沙作響。

  寫了幾頁紙,江弦放下筆,活動一下手指,關節已傳來陣陣乏困滋味。

  在這沒有電腦,沒有鍵盤的時代,他開始理解王小波。

  王小波和馬畫藤是同一時期的程式設計師,為了寫作方便,特立獨行的他,曾自己開發過一套輸入法。

  「手寫比鍵盤慢太多了。」

  作為一名小鎮做題家,江弦很清楚一筆一划寫字的平均速度是多少。

  1000字/小時。

  最好的例子就是,他曾兩個半小時內斷斷續續手寫申論卷子大約兩千多字的內容,寫到最後,已經是手指近乎抽筋。


  那滋味,學生時代也沒少經歷,抄課文、寫作文,每每寫到最後,已潦草到龍飛鳳舞,不成字形。

  但「爬格子」不能那麼寫,手稿還要拿給編輯看,萬一成名了,這份手稿還得被扒出來,供人瞻仰,所以不僅要寫的好,還要有獨特的風格。

  不過這風格也不能太獨特了,像錢鍾書的手稿密密麻麻黑乎乎一團,王安憶的手稿寫了塗、塗了寫、一塗一大片,福樓拜手稿像是漁網絲襪。

  這些都是反面教材,毫無名氣的他就不跟著學了。

  當然了,也有值得他學習的典範。

  老舍,手稿出了名的上品,編輯、排錄、校對直言:『面對這樣的稿子簡直是件幸事!』

  還有路遙,在這個時代,一筆一划手寫出百萬字長篇《平凡的世界》。

  正文、廢稿、章綱.林林總總加起來,又何止百萬字呢?

  真是嘔心瀝血。

  將生命奉獻給了他所熱愛的寫作。

  「接著碼吧。」

  「我們的同志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看到希望,要提高我們的勇氣」

  接下來的兩天,江弦都窩在家裡平淡寫作,一直到第3天,才掀起漣漪。

  街道勞動服務站派人來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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