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哥廷根的狐狸
2024-10-03 10:46:37
作者: 趨時
第565章 哥廷根的狐狸
在哥廷根大學裡,坐落著一處別致的小石頭房子,這是學校批准給學生社團的其中一個活動場所。
然而,與其他學生社團的駐地相比,這處房子的身上有一種少見的特色。
屋裡的家具雖然陳設簡單,地板沒有鋪地毯也沒有用砂紙打磨過,而是在白色的地面上直接鋪上一層黑紙。
如果是不知道這裡內幕的人,多半會以為這是房屋主人的某種奇怪癖好。
但是,所有哥廷根大學『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都知道,地面的黑紙發揮著一種神秘學上的重大作用,所有新成員在加入社團前都必須藉助它來完成必經儀式。
按照入會儀式,所有申請者都會躺在地板的黑紙上,由俱樂部里的高級成員執筆繪製下他們的輪廓。每個人形輪廓的面積大約有四到五平方英尺,並且都會用窄黑色木框圍起來掛在牆上。
從牆上的輪廓推測,『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並不在少數,至少也有100多個。
規則的曲線逐步縮小到一個共同的底部,這些輪廓線像是金字塔一樣層層堆迭,占到絕大多數的中下層輪廓是用潔白的冷杉木裝裱的,而稀少的中上層輪廓則按照層級分別使用胡桃木、紅木和橡木,色彩與木材的不同很好的區分出了俱樂部成員的等級——大團長、大師、分團指揮官和軍士。
看到這些名字,只要是懂點中世紀歷史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這幫令人啼笑皆非的小伙子是在效仿條頓騎士團的組織架構。
雖然他們從來不曾像是條頓騎士團那樣富有,也不曾擁有過比這處小房子更大的領土,但他們依然煞有介事的在房間的第三面牆上裝飾了一對閃亮發光的佩劍。
這對佩劍交叉著靠牆固定放在一起,就好像是在告訴所有到訪者:我們這些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小伙子可不是吃素的!
只聽見吱呀的響動,有人推開了門,陽光順著門縫照進房間,佩劍上倒映出的光芒足以把人眼閃的發昏。
進門的是一個身材修長的小伙子,儘管他還沒有發育成熟,體重卻足夠成人的標準。
他的著裝風格與哥根廷當下的流行路線格格不入,上身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外套,沒有衣領也沒紐扣,看上去已經褪色。而他下身是一條特別肥大的褲子,腳蹬一雙鐵跟靴,靴刺特別突出。他的襯衣領結沒有系起,只是垂在肩頭。
他的頭髮遮住了雙耳和脖子,面部略有長出大鬍子的跡象,只是鬍子的顏色還不清晰,與其說是鬍子,不如說看起來更像是絨毛,這是他臉上的一大特徵。
除此之外,他的左腰還插著一把大佩劍,右腰裹著一個槍套,無名指上戴著一隻碩大的印章戒指用於裝飾。
他走進屋子,解下腰帶,摘下掛在腰帶上的手槍和佩劍,把它們扔在地上,嘴裡還止不住對身後跟著的一位朋友念叨。
「唯有在這兒,我才可以把自己的滑稽拋開一會兒,變得理性一些。雖然這是個很無聊的事,但這是在掙名聲。當初,我還是個剛來到哥廷根3個月的狐狸時,我還一個人都不認識,但是我渴望在這地方出人頭地,把自己引薦給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可我發現自己完全沒有成功的機會。約翰,如果當時這樣的情況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用什麼辦法?」
約翰·莫特利瞅著這位因為剛剛當選為蓋世太保主席而志得意滿的朋友,聳了聳肩道:「我估計你會和大團長交朋友,討好那些俱樂部的高級成員,讓他們給你一個展示自己的機會。」
「那是你們美國人的思維方式,但這裡是德意志,你說的辦法行不通。」
俾斯麥哼了一聲:「我當眾用最惡劣的方式侮辱他們。我打斷了一個分團指揮官的鼻子,削掉了一個大師的上唇和鬍子,而且不怎麼向其他人示好。我這麼做以後,俱樂部的所有人都推崇我的勇猛,他們渴望獲得這樣一個勇敢鬥士,歡呼著投票讓我加入。
我想在這兒領導我的同伴,後半生也想當他們的領導者。你可以看到我現在是多理智的一個人。你幾乎不可能認出我就是半小時以前你在街上碰到的那個人,那時候你碰見的是個唬人的瘋傢伙。
可我把這看做能夠高人一等的方法。我一來到大學就決定了,既然我的競爭對手都是那些放縱、殘暴、古怪的人,而我又要征服這些人,那麼我的放縱、殘暴和古怪就得是他們的10倍才行!」
莫特利一聽到俾斯麥提起半小時前發生的事,就忍不住發笑。
任何在場的人都不可能忘記,這個比許多大一新生年紀還小的傢伙,居然會牽著他那隻名叫『阿瑞爾』的大狼狗在舞台上公開發表競選演說。而且不止是他的言談,甚至就連他的舉止也這麼充滿了火藥味兒。
當他的四個競爭對手在舞台上公開嘲笑他時,他便立刻以決鬥的方式還以顏色。
那位原本當選希望比俾斯麥更大的對手被他打的抱頭鼠竄,最後甚至不得不像是小狗那樣跳過俾斯麥手中的『打狗棒』。
而且,正如俾斯麥說的那樣,這樣的行為居然意外的受到了同學們的歡呼聲,所有人都認為他是條漢子,至於他的對手,那位被痛打的落水狗先生則丟失了他幾乎所有的支持票。
即便他今年才18歲,但是俾斯麥卻已經急於藉助自己個性的力量命令和主導別人,而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莫特利驚人的發現這位小不點兒朋友的身上居然擁有著如此驚人的領導力。
莫特利找了個椅子坐下,他望著俾斯麥的模樣,只想從他的身上找點樂趣:「我記得你在上學期末的時候,不是說你不是不打算回哥廷根了嗎?但是你這學期不僅回來了,甚至還參加了主席競選。」
俾斯麥在壁爐上燒了壺茶水:「我之前不打算回來是因為學校法庭判了我一個月監禁,我在返校之前還給校長寫信來著。你不知道,那老不死的為了整我,居然特意推遲了監禁日期,直到我從麥克拉斯沙島度假回來才開始行刑。我在信里裝病,我告訴他,我的病情再次復發,無法預料何時痊癒,所以不得不留在柏林。因為長途奔波會讓我本已經虛弱的身體狀況進一步惡化。有鑑於此,我請求學校儘可能順水推舟,允許我在柏林服刑,不必返回哥廷根。」
「校長答應你了?」
「沒有。那老東西在信里說,他馬上就要退休了,至於我的監禁應當如何執行,需要交給新任學監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定奪。」
俾斯麥念叨著:「我想著新學監肯定不熟悉學校,他估計都不知道我的監禁刑期還沒執行,所以我就打定主意先回學校看看狀況。而且我和我父親相處的也不愉快,他拒絕幫我還債,沒有任何餘地。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由於我在學業上的進展不順利。」
莫特利驚訝道:「那你這學期打算怎麼生活呢?」
俾斯麥翹著二郎腿在椅子上晃悠著:「約翰,這就需要動用智慧了。雖然他拒絕幫我還債,但是我在假期回家前先餓了自己一星期,以便讓自己看起來面黃肌瘦、體弱多病,如此一來,他自然就會認為我是缺衣少食所導致的。再之後,我製造了一個父子二人獨處的場合向他陳情。我告訴他,我寧可改信伊斯蘭教也不願意忍飢挨餓。我父親的心腸比我母親軟的多,所以問題就解決了。」
莫特利聞言哈哈大笑:「奧托,這辦法不錯。可惜我沒辦法用,畢竟我不能為了要點生活費便抽空回一趟波士頓,那只會讓我變得更窮。」
俾斯麥打趣道:「但是如果你不回家親自勸說你父親,他怎麼會同意讓你轉校呢?你是來這裡學習知識的,但是從各方面來看,哥根廷不值得誰在這裡呆得久,因為裝點這所大學聲望的大多數教授不是離開人世,就是已經墮落。而且這座城鎮自身又太沉悶無趣了,你本該去巴黎或者維也納的。」
莫特利無奈道:「那又能怎麼辦呢?我父親對歐洲大學的了解就只有那麼多,劍橋、牛津、格拉斯哥、愛丁堡,這些英國大學全都不收國際生。而在歐洲剩下的大學裡,他就只認識哥廷根了,而這僅僅是由於這所學校是英國王室創建的。」
「可不是嗎?」俾斯麥吐槽道:「英國王室創建,現在又來了個英國混蛋當學監。」
「混蛋?你是說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嗎?」
「爵士?他就是個約克農民!」俾斯麥躺在椅子上直翻白眼:「天知道這樣的人是怎麼混上爵士頭銜的,說不準是英國的國王瞎了眼。」
莫特利摸著側臉皺眉道:「不至於吧?我看了學報上的那篇《送施騰達爾的俾斯麥》,他確實是農民出身,但是普通農民可寫不出那樣的文章啊!」
「呵……確是如此,他屬於農民里最下賤的那種。」俾斯麥憤憤不平道:「威逼、利誘、文攻、武嚇,普通農民可不會那麼道貌岸然,更使不出這些手段。約翰,你可得防著他一點。」
「是……是嗎?」雖然莫特利與俾斯麥交情向來不錯,但是他還是不太敢相信對方的論斷,因為俾斯麥的說法幾乎與他從另一位朋友口中聽到的說法截然相反:「其實,早在他就任學監之前,我就從別人口中聽到了一些關於他的事情。」
「你從誰嘴裡聽說的?他在美國很有名氣嗎?」
「這倒不是因為他在美國有名氣,而是因為我的一位朋友恰好認識他。你應該知道,到歐洲留學在美國算是一種時尚的風潮,因此在波士頓有不少歐洲大學的校友會。我在波士頓的哥廷根校友會裡認識了一位曾在這裡讀過神學的牧師,他的兄弟與華盛頓·歐文先生關係不錯,我有一次去他們家中拜訪,正好撞上了他們倆。
當時,牧師的兄弟正打算去英國遊歷,所以就向歐文先生請教了一些在英國生活的常識。你也知道歐文先生是我們美國的大文豪,他的作品在英國非常受認可,所以牧師的兄弟還希望他能夠幫忙引薦一些英國的名人以幫助他開拓視野。
歐文先生這個人做人非常大氣,他爽快的答應了對方的請求,還主動提出要幫忙寫推薦信。之後,他還談到了他在英國結交到的朋友,威廉·華茲華斯、柯爾律治這些湖畔派的大詩人全都是他的好友。而且,歐文先生還提到了他這次之所以能如期回到美國,全都是仰仗一位名叫亞瑟·黑斯廷斯的先生幫忙。」
俾斯麥聞言不以為然道:「也許他說的並不是同一個人呢,畢竟在英國叫亞瑟·黑斯廷斯的傢伙應該有不少。」
莫特利言之鑿鑿道:「不可能,絕對是同一個人。因為歐文先生說的亞瑟·黑斯廷斯是個蘇格蘭場的高級警官,而且他還是偵探小說《黑斯廷斯探案集》的作者。也許英國叫這個名字的確實很多,但是我覺得蘇格蘭場應該不可能有兩位名叫亞瑟·黑斯廷斯的高級警官。更別提歐文先生還說了,那位高級警官在利物浦中過槍,眼角縫了八針。我之前特意觀察過黑斯廷斯學監,他的眼角確實有塊疤,這些證據全都能對上。」
俾斯麥聽到這兒,也忍不住撓頭道:「這世上還真有這麼巧合的事情嗎?罷了,那歐文先生是怎麼看待黑斯廷斯這個惡棍的?」
莫特利開口道:「至少歐文先生沒說過他的壞話。你沒讀過歐文的作品,也不了解他的脾氣,所以你估計無法理解,能讓歐文先生不說壞話甚至還略有褒揚到底是多麼難得的一件事。」
俾斯麥聞言直呼道:「見鬼!他多半也是被那混蛋拿住了把柄!」
莫特利矢口否認道:「不可能,華盛頓·歐文可不是被拿了把柄就會閉嘴的人。就算是紐約市長和總統,他都照樣罵,美國再找不出比他更勇敢的人了。奧托,你不認為讓他揍了就抱有成見,我一直覺得你為人很灑脫的。」
「那又怎麼樣?」俾斯麥一口咬定道:「我同樣是個勇敢的人,只要找准了方法,他同樣是可以被脅迫的。約翰,你壓根不了解那傢伙有多惡毒,甚至於你們認為象徵著自由的蓋世太保其實都是……」
咚咚咚!
俾斯麥話還沒說完,便聽見敲擊窗戶玻璃的聲音。
他猛地一扭頭,只看見窗外站著個無比眼熟的臉龐,眼角有縫針的傷口,笑容帶著歹毒。
而在他的身後,還跟著幾隻人模狗樣冒充紳士的跟屁蟲,一個是令人作嘔的萊茵蘭小市民自由主義者海因里希·海涅,一個是正以不屑眼光斜眼看著海涅的英國猶太佬,還有一個則是傻乎乎的法國黑人二愣子。
俾斯麥被嚇得一激靈,趕忙把到了嘴邊的狠話咽下,轉而捋了捋身上因為打架而變得皺巴巴的外套,裝作乖學生的模樣脫帽行禮道:「午安,尊敬的先生。」
莫特利看到他一百八十度的態度轉變,差點沒憋住直接笑出聲,但他還是很快同樣起身道:「閣下您好,我是法學院二年級,約翰·莫特利。」
亞瑟趴在窗口上盯著莫特利看了兩眼,笑著說道:「我剛剛聽到,你談到了華盛頓·歐文先生?」
俾斯麥聞言,只覺得兩眼一黑,他只覺得自己今年的獎學金估計是無望了。這該死的英國條子應該是早就到了,但是他偏偏不出聲,非要抓自己的馬腳。
莫特利古里古怪的瞧了一眼身旁如墜冰窟的俾斯麥,隨後禮貌的用英語回話道:「是的,歐文先生還從英國帶回來了幾本《英國佬》,我在那上面看到過您寫的小說。」
迪斯雷利原本因為美式口音頗為嫌棄這個小伙子,但是他一聽到對方居然是《英國佬》的讀者,不由得驚喜道:「我們的雜誌都已經傳到美國去了?」
莫特利聞言疑惑道:「您是?」
「咳咳……」迪斯雷利揪了揪領結,神氣的自我介紹道:「《青年公爵》的作者,當然了,《基督山伯爵》的作者也在這兒。至於那邊那個嘛,我應該不用介紹了,他這些天在校園裡四處露臉,作為哥廷根的學生,你想不認識他估計都難。」
「是啊!」海涅反唇相譏道:「不像是有些人,出名全靠厚著臉皮自我介紹。」
眼見著兩人又要開始比劃,大仲馬趕忙攔在他們中間道:「差不多得了,你們倆就算要打,最起碼得先等事情解決了吧?朱塞佩他們幾個的住處還沒有著落呢。」
「住處?」莫特利疑惑道:「什麼住處?」
亞瑟咳嗽了一聲:「是這樣的。學校不是馬上要召開全歐電磁學會議了嗎?但是我們發現,哥廷根的旅館貌似不夠這些學者與他們的助手們住的。這些天,為了替他們找房子,我一直在挖空心思想辦法。最後,總算是緊湊慢湊的給他們把房間找齊了。
但是,學者們雖然夠住了,但是我一些前來拜訪的朋友卻沒地方住了。雖然我的這些朋友不介意與學者們擠一擠,但是我又擔心打擾了學者們的研究工作。讓他們住在我的租屋吧,地方又不太夠用。所以,我就想起奧托不是在老城牆底下有個小屋子嗎?」
「您說那個房子?」莫特利啞然失笑道:「可是那個房子挺破的。之前學校讓他住那裡完全是為了懲罰他,您讓您的朋友們住在那地方真的沒問題嗎?」
「沒關係,我那些朋友們風餐露宿習慣了,不怎麼在意居住環境。而且考慮到奧托是一個優秀的學生,一直住在那種地方也不合適。所以,奧托,你從明天開始就搬回你原來的住所,我很榮幸的宣布,學校對你的懲罰措施結束了。」
亞瑟本以為俾斯麥聽到這個消息肯定會滿口答應,豈料這小子卻一反常態的反對道:「閣下,這怎麼能行呢?我才剛剛當選主席,作為學生領袖,帶頭違反了學校的規定卻不受懲罰,這樣我怎麼能服眾呢?」
亞瑟一眼就看破了他的小心思。
這小子多半是因為他背後說壞話被發現了,所以才表現的如此乖巧,為了保住獎學金,挽回一點印象分,他甚至不惜主動申請懲罰。
但亞瑟現在可不需要他主動承認錯誤,畢竟安排加里波第等人的住處遠比懲罰俾斯麥重要。
他讓俾斯麥搬回原住處,本就是為了讓那群青年義大利黨徒有個不引人注意的居所。
如果俾斯麥堅持住在那裡,且不說這小子會不會瞧出端倪,單是讓俾斯麥和加里波第住在一個房檐底下就已經十分搞笑了,這倆人怎麼想都不可能尿到一個壺裡。
亞瑟嚴肅道:「奧托!」
「到!」
俾斯麥立正站好,身姿筆挺的就宛如一個剛入伍的普魯士二等兵。
他本以為自己的態度如此良好,就算不能讓亞瑟消氣,最起碼也能留個好印象。
豈料他這姿勢卻把在場的所有人都逗樂了。
亞瑟瞅著這小子兩面三刀的模樣,也只得忍俊不禁的掏出懷表:「今天下午四點以前,你如果還沒捲鋪蓋走人,那就直接搬去禁閉室住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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