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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9章 歲月很慢

2024-10-03 05:22:09 作者: 放羊小星星
  一轉眼。

  李傑已經在陳家村生活了三年,特殊的歲月,陳金水依舊要出門雞毛換糖。

  沒辦法。

  他們這裡種地根本活不下去。

  只能打點擦邊球。

  好在這邊天高皇帝遠,一些風波並沒有波及到陳家村,都是鄉里鄉親,沒人故意害他。

  何況,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鄉村,那裡的交通不便,出門一趟也沒那麼方便。

  買個針頭線腦什麼的,特地出一趟門,太麻煩。

  有需求就有市場。

  陳金水雖然不是每天都出門,但隔個兩三天,基本會出去一趟。

  村子坐這事的,不單單是陳金水。

  其他的一些村民也從事著類似的工作。

  所有人都是一條心。

  活。

  活下去。

  養。

  養活一家人。

  陳金水出去一趟也沒那麼容易,畢竟,家裡還有兩個孩子,好在周圍有鄰居照應著。

  「雞毛,巧姑,開飯了。」

  臨近中午,一個穿著藍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著屋子裡喊了一聲。

  「弟,吃飯了。」

  接著,一個扎著馬尾辮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進來。

  女孩名叫巧姑,是陳金水的親生女兒,在劇中,巧姑雖然一直喊陳江河喊哥。

  但她的年紀要比陳江河大兩歲。

  「來了。」

  李傑放下手中的活計,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

  他剛剛在幫忙清理雞毛。

  這活不重,三歲的孩子都能幹,不過,大部份孩子都沒有那個耐性。

  畢竟,雞毛的味道不好聞,而且時間也長。

  既然來到這裡,李傑自然想著能幫一點是一點。

  總不能白吃白喝。


  那多不好意思。

  至於更多的事?

  那不行。

  暫時還干不得。

  天高皇帝遠歸天高皇帝遠,有些事,還是做不了的。

  其實,雞毛換糖的事,不是什麼秘密。

  當地的一些鄉幹部都知道。

  但,大家都對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地區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一方面則是因為雞毛換糖的利潤很低。

  是真的低。

  陳金水從年頭忙到年尾,頂多保證他們三個人餓不死。

  吃飽?

  那有點難。

  如果只靠雞毛換糖就能填飽一家三口人的肚子,那幹這事的人,就不會只有那麼一點了。

  退一步而言。


  即使能賺更多錢,陳金水也不會幹。

  風聲那麼緊,何必呢。

  不多時,李傑跟著巧姑一起來到了隔壁的王嬸家,跟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其他幾戶人家的孩子。

  他們吃的是『大鍋飯』。

  像陳金水家裡這樣的村民,擱在陳家村不止一戶。

  七山一水兩分田的陳家村,僅憑種地,很難養活自己,這裡是十里八鄉有名的窮村子。

  為了填飽肚子,村民們不得不冒一些險。

  因此,出門的村民多了,難免有孩子落在家裡,這幫孩子就在王嬸家裡吃飯。

  也不是什麼豪華套餐。

  每個孩子帶著碗筷,有時候吃粥,有時候吃點雜糧饅頭,一個饅頭拆開兩份,一個孩子半個。

  菜的話,基本是鹹菜為主。

  肉?

  那就別想了。

  十天半個月也沾不到葷腥。

  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紅糖』什麼的不缺。


  隔三差五,能吃上兩三頓紅糖蘸雜糧饅頭,畢竟,他們這邊種甘蔗,收貨之後熬成紅糖,偶爾給孩子們吃一點,不算個啥。

  當然。

  頓頓吃,那就別想了。

  除了紅糖蘸雜糧饅頭,有時候也會是紅糖水。

  一大鍋水配上一塊紅糖,雖然糖味很淡,但人人都能喝個兩三碗。

  對於李傑這樣兩三歲的孩子,喝水都能喝飽。

  孩子多了,難免吵鬧,大孩子也會欺負小孩子。

  類似的事放在農村,那都不算事。

  小打小鬧,大人基本不會管。

  不過。

  那些大孩子,沒人敢欺負陳金水家的倆孩子。

  他們不敢,不是因為陳金水的身份,小孩子才不管陳金水是不是敲糖幫幫主。

  他們是怕雞毛。

  是的。

  哪怕六七歲的孩子,也有點怕。


  別看雞毛小胳膊小腿的,普通小孩,還跟打不過他。

  那次,陳大光欺負巧姑,後來被李傑狠狠地教訓了一段,最後,陳大光是哭著回家的。

  打那之後,就沒人敢欺負他們倆。

  陳大光這人吧,要說壞到骨子裡,那也不至於。

  但,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

  小毛病一大堆。

  喜歡走捷徑。

  反正,巧姑跟陳大光這一對,那是不合適。

  以後還是重新給巧姑找個好人家。

  李傑倒不是想要包辦婚姻。

  不至於。

  讓她好好讀書,然後考個大學,眼界開闊了,也不至於拴在陳大光這裡。

  讀書,才是正途。

  至於那個什麼童養夫之類的,李傑根本沒在意。

  雖然他跟巧姑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一塊長大,還是以姐弟相稱,那情況跟親姐弟也沒多大區別。


  吃完中飯,李傑跟巧姑一起回家先把碗給洗了,然後,兩個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雞毛。

  不過。

  巧姑只是幹了一會就跑出去了。

  太無聊了。

  看到巧姑跑去院裡坐鞦韆,李傑也沒說啥。

  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你還能要求更多嗎?

  這個年紀最是好動。

  「弟,我去王嬸家玩一會,一會就回來了。」

  玩了一會鞦韆,巧姑朝著堂屋裡吼了一聲,隨後便跑出了家門。

  雖然陳金水叮囑孩子別亂跑,但像這種串門,還是很正常的。

  陳家村住的都是熟人,孩子們互相串門不要太正常。

  什麼人販子,那都不是這裡發生的事。

  太偏遠。

  人販子哪會往這跑。

  過去這二三十年,陳家村周圍都沒發生過拐賣的事。

  不多時。

  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道腳步聲,抬頭一看,是隔壁王嬸。

  「雞毛,這個饅頭你留著,餓了你自己吃。」

  「謝謝王嬸。」

  「嗐。」

  王嬸上前一步,笑著揉了揉他的腦袋。

  「你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

  雖然農村的孩子干農活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像三歲這麼大就幫忙幹活的,那還是極少數。

  尤其是處理雞毛這種事。

  一般孩子可坐不住。

  緊接著,王嬸也辦了一個凳子坐了下來,幫著一起幹活,一邊幹活,還一邊跟李傑聊著天。

  李傑只是偶爾回應著,充分的扮演一個孩子。

  他能感覺到,王嬸應該對陳金水有點意思。

  陳金水是喪妻,她是喪夫,從法理上來看,兩人如果真的重組家庭,合情合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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