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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 △十年濾寇入蜀之難

2024-09-12 20:33:32 作者: (清)趙吉士
  昭化知縣王時化(贈尚寶丞),劍州知州徐尚卿(贈參議),鄲縣主簿張應奇(贈按察使司知事),金堂典史潘夢科(贈將仕郎)。

  廣元破,守將總兵侯良柱陣亡。

  △十三年流寇入蜀之難

  楚將汪之鳳與賊戰於土地嶺,死之。蜀將張令與賊戰於黃九灘,死之。參將劉士傑與獻忠大戰於開縣,士傑及游擊郭開、猛先捷皆戰死。

  △已渝之難

  舊撫陳公士奇(鎮海人,乙丑進士)。

  知府王公行儉(宜興人,丁丑進士)。

  巴縣令王公錫。

  △成都之難

  巡撫四川龍公文光(馬平籍雞容人,壬戌進士)。

  監察御史劉公之勃(字安劉,陝西寶雞人。獻賊以之勃同鄉,欲用之。之勃勸以不殺百姓。既免,勸以改邪歸正,擁立蜀世子。不從,即大罵求死)。

  成都推官劉公士斗(字映薇,南海人,辛未進士。當之勃與獻忠語而未決,士斗從後大呼曰:「此賊也,公不可少自屈。」賊執之,士斗又反顧之勃面,語如前。其死最烈)。

  成都知縣吳公繼善(太倉人,丁丑進士)。

  華陽知縣沈公雲祚(太倉人,庚辰進士。之勃、士斗被傳,雲祚請同死,遂遇害)。

  仁壽知縣顧公繩(台吳縣舉人)。

  資陽知縣賀公應選(字繼登,丹陽人,甲午舉人。賊破資陽,幸之不屈,處之別營,至乙酉冬被殺,十七口俱死)。

  總兵劉公佳胤。

  邑紳太常寺卿黃公伸。

  戶科左給事中吳公宇英。

  偏沅巡撫西充李公乾德。

  當巴縣之陷也,邑紳有童思聖者,請降。賊令之招其同年刁化神,化神得書不至,思聖仍被殺。夫以賊之強暴,腹心左右嚴錫命,且不免於死,而他人尚苟免求全,徒取﹃辱,此尹大常之罵賊不屈,為得死所也。李西充初以沅撫破賊,既入蜀而聞其父被害,而與袁韜起事後,率其弟升德同赴水死,則獻忠之滅也已歲。然乾德始終與獻賊為仇讎,而汨羅之投,又以滇兵復出,為獻賊餘黨,則其死事安可不書耶?端王之被難門南道,陳羽白亦以從王遇禍,以秦則非其地,以蜀則非其官,故弗及也。

  △附記

  死事之表章固矣,其不死者,責以大義可也。世俗流傳,好用私意相增飾,如《甲申紀事》者,出於小說家之口,尤失實不經。項水心煜者,居家無循行,為公論所薄,在乾累以詭激市伉直聲。按賊本三月十九日破京師,水心於四月十八日已則陪都,嗣君即位,身與拜舞之列,因向朝士述在途毀形易服狀,為南台陳御史所糾,其月日可考據。當時欲以污偽署殺之,以彼棄妾與孥,萬死南還,三千餘里之遠,不一月重繭而至,不知更有何地何日,可以縱賊?黃石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者曰:「唐天寶之亂,從王為上,自拔次之,若水心者,何罪?」余親聞其語,深服以為篤論。周介生鍾者,才不足以副其名,為人乃友弟篤厚,不死,實大負生平,與眾同罪,更復何辭?乃元宋紅巾堯舜湯武等語,見載《綴耕錄》,遽以之入爰書,行大法,讒口嗷嗷,此何說乎?跡其禍本,劉澤清曾金幣聘之不應。介生有季弟曰,嘗同飲阮懷寧家,壤坐大罵,介生不為謝,以此兩人切齒,眾傅成其獄。李舒章霎為詩吊之曰:「亂世身名可自由,恨君不及鄭台州,《劇秦》新論何曾草?月旦家評總世仇。」汝南群從兄弟,晚歲睚眥,不含急難,乃緣飾訛傳,外人遂指為左驗,舒章之詩,蓋實錄也。野史錯亂甚多,不可枚舉,後世論其事者,宜加詳考焉。

  《綏寇紀略》,彙輯死難者甚明,特錄之,照其原本,不復妄增,然特死於闖,及甲申以前者耳。若獻賊屠戮全蜀,及黔滇之死節者,概未之登也。知其中亦間有其人,苟活而誤入褒錄者,識者自能指之。他如鼎革維新,為殷頑,為夷齊者,何可指屈?表章節義,別有國史,何敢輕贅焉?

  △附忠貞軼紀

  順天教授江左徐君懋賢手輯《忠貞軼紀》一卷,載京師甲申殉節之士,挺挺赴義,視死如歸。嗚呼!此不足征人心之不死,而三百年王澤之深長也哉!其所紀半屬儒生,間及一二武職間曹,要以闡揚幽光,補國史所不及。至於中閨貞媛,尤不勝書;當茲晦宴否塞之日,而取義捨生,寧甘玉碎,毋為瓦全,非所謂爵然自濯於污泥者歟?是書輯予甲申歲當前聞見,要屬真核,且其言甚質,足為一時實錄,爰抄其姓名,以備後人采焉。

  生員阮謙(謙父文相,初為神樞營號頭。二十一日聞帝崩,父子相向而哭,乃率弟文彩暨家人同拜帝靈。文相縊於中庭,謙與文彩縊於門外,庭內則文相嫂馬氏、妻王氏、女三姐、文彩妻朱氏、妾王氏、謙妻王氏,五婦一女分東西梁死焉,闔門九人無一生者)。

  生員藺之菀(菀聞寇氛,每切齒裂眥。及城破,嘆曰:「惟一死耳。」乃跪向母曰:「兒雖為諸生,然歲縻廩粟,君恩深矣。今義當殉難,不復能事母也。」母牽衣止之,乃奉母攜家屬避難他地。潛歸舊室,經死)。

  生員周上貴(城破時,貴方縊於室,為賊所解。至四月二十日,書四語於紳,潛自經死。其書紳語曰:「痛心先帝,蒿目時艱,回天無力,在世何顏?」)

  生員蔣士忠(十九日,士忠聞賊破城,遽持刀奔賊。所遇三賊,力戰被重傷,賊竟舍之而去。翌日知帝崩,慟哭望其妻,同赴水死)。

  生員陳正國(賊破城,國欲殉死,念母老不能自決。母察之,朝夕相持而泣者匝月。一旦雞鳴時,母子並縊死。正國既沒,弟正儀、正中亦相縊死。國僅遺三月孤兒,妻狄氏苦節撫之)。


  錦衣衛鎮撫魏師貞(城陷,自焚死)。

  署都督僉事李明善(城破自縊)。

  游擊劉文質(賊破城,自縊,妾于氏從死)。

  指揮宋延福(城破,偕妻陳氏同縊死)。

  戶部陝西司員外寧承烈(城陷,縊於公署土地洞)。

  生員常自牧母(亡其氏,年六十矣,厲聲罵賊,身觸刃而斃)。

  生員沈塤母敕封孺人劉氏(年四十九歲,自以命婦義當殉國,城破墜井死。長女已適人,亦同日赴井死)。

  夏妻孺人趙氏(孺人為夏繼室,生一女。夏為福建參政,留家京師。城破,謂諸子曰:「國家大變至此,汝父在閩,我身為命婦,惟死為得全耳。」先麾其女赴井,然後偕季媳孀婦唐氏同縊死,僕婦王氏亦隨死焉)。

  鎮撫司僉書指揮李若璉(璉居官廉平,忤旨削級。城陷,題詩衿帶,朝服縊於中庭)。

  京營參將陳嘉謨(嘉謨分守安定門,賊從東門直入,嘉謨巷戰而死。聘媳羅氏以絮袈塞口死)。

  布衣楊國震(城破,國震聚妻一室,積薪舉火,鄰人救止。震遂移居東城黃華坊,與妻鄭氏、子楊德甲自焚,其同居田氏三女一男亦同投火死)。

  生員張烈祖母崔氏(有撫孤守節四十年,子希賢、孫烈俱有名庠字。賊破城,烈痛心發憤,日住伏帝屍而哭。賊怒拘之,令作文,命題為天與之。烈破曰:「無可奈何。」賊大笑,崔欣然曰:「孫若得死所,吾之願也。」後賊入其室,崔高坐罵之,家人恐,咸跪而為之請。賊以為老悖,竟舍之去。賊既退,崔呼家人,語曰:「吾平日教若輩云何?而向賊作如此面目!」怒不食,死,年八十矣)。

  光祿署正於騰雲(賊入城,雲大書齋壁曰:「死不順賊。」遂偕其妻郭氏、妾劉氏痛飲,同縊死。或作署丞於騰蛟)。

  昌鎮標將任之華(賊圍城,之華請於兵部,願領火器三千守北面,未果而城陷。華亟歸曰:「家人不忍我死,當逃生耳。」遂出門,潛返馬廄,縊死)。

  錦衣百戶吳登俊(江南人,以功世襲,城陷,自縊於宅後之水塘死)。


  布衣秦文舉(聞帝崩,率妻子北面再拜,舉家自焚死)。

  布衣張時燧(罵賊不屈,賊義而舍之,歸復縊死)。

  知州馬象乾、教諭常朝光(乾甲子舉人,光壬午舉人,二人素友善。乾任仆州知州,家居。光授寶坻教諭,未赴任。三月十八日,賊圍城急。乾過光家問所以處此,光曰:「得死為幸耳。」翌日城破,乾率妻子六人並縊死。光被賊擒,罵不屈死之,妻沈氏、子德治亦自經於家)。

  致仕經歷詹應麟(麟年近八十,被擒至賊營,厲聲罵賊,致劈腦死)。

  錦衣衛旗尉鄔默妻賴氏(默昆季四人,長兄燾,次聰,次默,怎勛。城破日,賴氏慷慨語默曰:「爾盍圖殺賊以報國?無空死溝瀆。我婦人焉用苟活以累爾身?」遂率己女一及煦二女先死,少頃煦兒婦劉氏、孫咸哥、孫女大姐、二姐並隨勛妻霍氏縊死,勛亦死焉。及四月三十日,燾為賊所逼,復與其妻聶氏、孫健哥俱縊死)。

  趙氏(趙氏錦衣指揮同知張元慶妻也。賊入慶家,趙氏厲聲與拉白刃,交下而死。於是元慶妻趙氏媳梁氏、趙氏、劉氏,子妾張氏,孫生員長玉賓,孫婦鬼氏,孫女大如並投井。賊退,家人救之,惟梁氏少存一息,旋復投繯死)。

  鄭氏(癸未武進士錦衣指揮李鳳翼妻。賊入城,氏集其家婦女十一個同縊,死者鳳翼妾朱氏、媳陳氏、侄媳助氏、女二、侄女四、婢慶元)。

  生員楊肇興母楊氏、叔母孀婦李氏(城垂破,楊氏先投井死,李氏孀居二十餘矣,見楊死,語諸婦曰:「大母年六旬尚就死,我輩寧欲生乎?」遂偕其媳潘氏、弟媳李氏,並赴井而死)。

  生員李慕懸寡母徐氏(徐少寡,懸以遺腹子撫教成立,賊入城,掠懸去,母遂偕其媳陳氏、侄媳袁氏、侄女二人同赴井死)。

  生員鍾宇秀母高氏(孀居。間賊至,投繯死,宇秀妻李氏亦隨姑死)。

  生員顏卓妹(年甫十三齡,有艷色。賊挾卓獻妹,卓不從,女聞而自縊,母王氏痛其女,亦死)。

  故金吾衛經歷趙對妻李氏(賊破城,李在房內掘土,深六七尺,藉以錦褥,上覆錦被。偕女二姐、孫女長姐同入坑,以土掩之而斃)。

  生員牛應象三女(長年十八,次十五,次十三,俱未字。聞賊破城,掘土自埋死)。

  生員蕭嘉熙妻李氏(城破,率兩妾安氏、陳氏同縊死)。

  生員苗有或妻李氏(城破時有械肄業山居,李氏攜兩孫付鄰人,自同一女赴井死)。


  生員翁宜中妻周氏(城破赴水,為鄰人救免。四月三十日,賊將遁,更肆掠,氏懼縊死。九日方殮,顏色不變。時方赤日,有陰雲覆其上)。

  生員毛公望妻楊氏(太醫院吏目楊元女也。賊入城,楊氏語公望曰:「我死矣,幸為語母家,各自盡,無為賊辱。」即□一女一婢共赴井死。公望奔告於楊,而元之妻洪氏、妾王氏並一男三女,俱已赴井死矣)。

  生員劉贊明妻牛氏(年二十四歲。賊破城,號泣滿路,氏曰:「吾何懼哉?彼能虐生,不能凌死也。」賊入其室,氏投生女於水,手刃自刎死)。

  舉人曹家麟妻于氏(氏孀居守節十年。聞賊至,付遺孤於大母,從容自縊死)。

  生員張兆玄一門四節婦(冢婦苗氏即有或女也,仲婦劉氏、妾養魁、女四姐同時赴井死)。

  生員李時滋妻氏(賊臨城,氏縫綿衲衣一件,藏碎銀四兩,語時滋曰:「有變當服此。」時滋怒,擲衣而出。十九日,氏以衲衣付家人,攜子婦梁氏並一女同縊,滋父子競以衲衣護濟)。

  生員劉任妻妹(妹少寡,依兄母同居郊外。賊至,同嫂王氏赴井死)。

  生員劉肅妻王氏(氏一居苦節,賊至,偕幼女赴井死)。

  生員孫灝妻王氏(縊死)。

  孺士張捷妻馬氏(守節十三年,一女年及笄,賊至,同縊死)。

  生員石原妻戴氏(縊死)。

  生員將如蘭妻邊氏(逃亂至母家,同母赴井死)。

  寡婦張氏、丘氏(張氏生員田霈妻也,年少孀居,城破時縊死。丘氏夫陳姓,守節二十三年,賊遁縱火時自縊死)。

  生員史彝典妻蕭氏(縊死)。

  周道隆妻姜氏(四月三十日縊死)。

  季聚金妻秦氏(縊死)。

  生員賈士遴母白氏(四月三十日,同媳李氏、孫女大姐同縊死,長子上在、孫兆元、兆慶亦死)。

  太醫董從雲女(從雲被殺,女赴井死)。

  三月十九日自盡者,又有生員黃化龍與其母金氏、祖母賈氏、伯母範氏共四口。生員王三祝妻陳氏並二女,共三口。生員王有信母張氏,嫂朱氏、劉氏、韓氏,妻包氏,弟婦丁氏,侄女大姐,共七口。生員李調元母楊氏。生員閻梅母李氏。生員張炯庶母徐氏。生員包羲易伯母柏氏,女三姐,侄女大姐。生員朱用卿父朱字義。生員洪士望弟洪士奇。生員夏時行妻李氏妹三人。生員馮介妻于氏、嫂陳氏、侄女柏姐。生員溫良璞妻李氏,女大姐。生員張廷瓚妻劉氏。生員黃維泰妻董氏。陳時泰妻曹氏。李尊元妻□氏妹三姐、七姐。

  四月三十日自盡者,則有生員史載文母林氏,宋壽國母方氏,曹紹勛母朱氏,妻張氏,生員王良眉妻張氏,米紹乘妻葉氏,何器妻夏氏,鄭以炳弟婦戴氏,郭茂襄妻辛氏。生員李思獻妾王氏,子李夢夔媳陳氏,女二,男女孫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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