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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8章 怕人發現,就扔到遼河裡邊了

2024-10-10 17:50:43 作者: 剎車很及時
  之後陳三強詳細地說了他殺人後拋屍的經過。

  陳三強和張歡在網上認識,本來就抱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而且根據陳三強所說,兩個人在微信上聊天,一般情況下也在聊一些曖昧的話題,甚至有的時候張歡還可以給他發一些隱私的照片。

  「這些東西在我和張歡的微信聊天記錄裡面都有,至於張歡的手機就在我車的扣手裡邊。」

  根據陳三強所說,那部手機他並沒有處理。

  當時人家殺人的時候比較倉促,殺完人之後把手機這件事給藏起來了。

  根據陳三強交待,當天晚上兩個人見面之後,一開始聊的還比較好。

  但是後來陳三強就開始動手動腳。

  「我們以前其實沒見過面,只不過約了好幾次,我這邊是因為我老婆一直在,我根本沒有時間出來,怕她發現。」

  陳三強那天之所以去了張惠的住所,就是因為他的老婆帶著孩子當天離開了家,回了娘家,所以他才有時間偷出來。

  陳三強原本的想法是和張歡聊了這麼長時間,可以不花錢白嫖一次。

  「我們兩個在網上聊的挺好的,而且他也有意思跟我那個,所以那天晚上我過去的時候,就想著是不是能在一起玩一回。」

  陳三強要了一支煙,.繼續交代當時案發的情況。

  「一開始那個女的也並沒有反對……」

  根據陳三強所說,他到了張歡家裡的時候,當天張歡穿了一件類似於透明的那種裙子。

  打扮的很漂亮,一看就是精心準備過的,當時陳三強心裡一喜知道就有戲。

  而一開始的時候,兩個人也真是奔著那方面去的,張歡對於陳三強的動手動腳並。沒有表示出反對,甚至有些欲拒歡迎。

  「我知道她做隆胸手術了,就想研究研究看一看,結果用的力可能大了一點,把她弄疼了,張歡就不高興了,打了一巴掌想讓我走。」

  陳三強的臉色在煙霧中不停變換。

  「警察同志我跟你們說實話,我當時真的沒有想殺他,我掐住他就想嚇唬嚇唬他,結果沒想到不知道怎麼就……」

  王兆凱接著詢問:「掐死人之後呢?」

  掐死人之後……

  陳三強接著交代後面的情況。

  「我怕有人發現發現,被抓著,就把他們家裡徹底打掃清理了一遍。」

  人家去到張歡家裡的時候時間並不長,只在客廳里待過,所以他重點把客廳打掃清理一遍他做過的地方甚至用。氣都吸了一遍,仔細檢查過,沙發上沒有一根他的頭髮。

  「我以前看過一個紀錄片,就是一個女刑警特別牛逼,人家走過的地方,她都能看到腳印,然後根據這些腳印推斷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性別,年齡體重甚至職業等等特徵。」

  陳三強通過那部紀錄片大概了解了逐級建立分析的一些細節,所以當時他在離開的時候把整個家裡面尤其是客廳他去過的地方徹底用拖把拖了一遍。

  因為他本來坐的地方就是客廳的一小塊,後面又仔細清理了自己的痕跡,而他殺人的時候也沒有見血,只是把人掐死了,所以現場相對來說沒有那麼凌亂。

  這也是陸川等人在第一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太多線索的根本原因。

  陳三強接著說自己轉移屍體的過程。

  「張歡曾經跟我說過,他在天州市裡面還有一個妹妹兩個人經常聯繫,所以我當時本來想把屍體直接留在現場的。」


  如果張歡只有一個人的話,那陳三強說不定就真把屍體留在那塊兒了,但是因為張歡還有一個妹妹,陳三強這邊怕他妹妹時間一長見不到姐姐過來找知道他姐姐就死了。

  「所以過了沒兩天的時候,我用張歡的手機給他妹妹的微信里發了一條信息說去旅遊了。」

  這條信息也是張苗一開始並沒有著急報警的原因,只不過後來昨天打電話聯繫不上,所以。準備去看看。

  結果還沒去警察就找過來了。

  至於當時張苗覺得張歡沒有出去旅遊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張歡的化妝品都在。

  張歡出門就帶化妝品的這個習慣,陳三強顯然不知道。

  「我在張歡他們家的廚房裡面找到了一個白色的大的塑料編織袋,然後把她屍體裝進去之後就把她扛出去了。」

  當天陳三強清理完房間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鐘,然後他找到編織袋就把張歡裝進了編織袋裡邊,放在肩上扛出了小區。

  按照陳三強所說,因為當天按照張寶華那邊的要求,他需要趕到海州市那邊。

  「我那時候想著天州市這邊處理濕地肯定比較麻煩,因為他住的地方人口比較多,周圍都是鬧市區,正好我要去海州市我們辦公區那塊兒,正好拎著遼河,我想把屍體扔到遼河裡邊,一沉底兒誰也找不到這個事兒,我估計這也就完了。」

  所以當天晚上陳三強把人放在後備箱之後,馬不停蹄的就往海州市這邊趕。

  而且當時陳三強還特別小心,以往他從天州市趕往海州市的時候走的都是高速公路。

  但是高速公路在收費站口的時候,有的時候有警察臨檢,而且攝像頭也比較多,所以當時陳三強沒有走高速。

  「我怕萬一碰到警察臨檢再說那邊攝像頭也比較多,把我車給拍上,所以我就走了下邊的國道國道上監控比較少,而且來往的都是大車,沒有什麼警察,我就尋思走國道安全一點。」

  國道上的車輛比較多,而且國道的限速還比較低,陳三強大概開了6個多小時的車才從天州市來到海州市這邊。

  「我到海州市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嗯,當時也沒啥猶豫的,我們那個公司的駐地就在遼河邊上,當時那邊也沒有人畢竟早晨的時候周邊也沒有啥人,我就直接在那邊把屍體扔到河裡面去了。」

  陳三強這邊交代的大概過程基本上已經完畢,王兆凱這邊接下來又問了一些細節上的一些信息。

  基本上有關陳三強殺人案的,整個過程算是比較清晰明了了。

  殺人動機,運輸屍體交通工具,拋屍手法,整個鏈條基本上都已經串了起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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