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沒皮沒臉
2024-10-09 21:40:36
作者: 陳風笑
第13章 沒皮沒臉
微胖年輕人想說什麼,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託。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裡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沖。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裡搶來的雷射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面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麼,只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著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這微胖年輕人,還是剛才的豁牙,總是忍不住習慣性地欺負他。
這也是曲澗磊六年底層生活的真實寫照,被人欺負的時候太多了。
他行事確實足夠低調,所以沒攤上什麼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槍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輕人回去之後,直接去找三爺的另一個手下紅毛了。
紅毛的性子偏軟,沒有微胖那麼衝動,「老大的槍好像差點被獵殺者搶走。」
「這不是沒搶走嗎?」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沒要其他東西,只想拿回來手槍。」
他可沒有提,其他的東西加起來再乘以十,也趕不上這把手槍值錢。
紅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總聚居點的線兒?」
「伱怎麼這麼膩歪?」微胖火了,「那傢伙就是一個人,孤家寡人,殺也就殺了。」
這才是曲澗磊最大的短板。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洪字聚居點能看上傻曲哪一點?」微胖年輕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盡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個幸運兒,走了狗屎運,你不用考慮那麼多。」
「人不狠站不穩,如果連老大的槍都拿不回來……咱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麼著,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幹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倖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藉機幹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裡,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傢伙不但軟弱,從來就沒幹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裡有點不以為然,傻曲終究掛著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面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雷射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乾淨。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吃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後,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拾荒者先後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裡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懶做,並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範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並不認為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為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裡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後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反正遇到載貨生意他也會做,賺錢嘛,不丟人。
遇不到生意的時候,他就四處閒逛,順便打問買家。
因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在意這些——區區一個傻曲,我擺明車馬欺負也無所謂。
他將三輪車丟在了遠處,目前在四下招攬生意。
運輸的業務,他總共只做了一單,但是把要賣三輪車的消息放出去了。
但是一眼看到曲澗磊,他頓時就怔住了,「傻曲?」
緊接著,他就看到了對方身上背著的自動槍,「你這是……這是去哪兒了?」
莫里森是真正的膽小鬼,看到傻曲有槍了,腿肚子忍不住發軟。
他也知道傻曲膽小,但他真的不敢賭,對方有沒有膽子殺人。
曲澗磊的眉頭皺一皺,沉聲發話,「我的三輪車呢?」
「你的三輪……我不知道,」莫里森慌忙否認。
這種謊很容易被戳穿,但這並不是他愚蠢,只要眼下糊弄過去,他馬上會溜之大吉。
曲澗磊二話不說,掣出了腰間的雷射手槍,指向對方。
他面無表情地發話,「我允許你重新組織一遍語言。」
「你……你跟我來,」莫里森果斷改口,然後轉身就走。
「我暫時幫你保管,也是擔心被其他人偷走。」
這就是廢土,有人血氣方剛,有人奸詐如狐,也有人沒皮沒臉……
三輪車藏在兩公里之外,被一堆不起眼的垃圾遮擋著。
難得的是,莫里森居然把三輪車擦洗了一番,看上去順眼了不少。
這是想賣個高價!曲澗磊一眼就看明白了。
他掣出了得自豁牙的長刀,面無表情地發話,「現在可以談一談賠償的事了。」
「賠償……」莫里森滿是疤痕的臉皺做了一團,「傻……曲哥,我真沒有壞心思。」
曲澗磊二話不說,抬手一刀砍了過去。
莫里森的反應很快,猛地跳開,堪堪躲過了這一刀。
曲澗磊手腕一翻,又是一刀橫斬,「你還敢躲?」
我不躲就死定了!莫里森又是一閃,「曲哥,有話好商量!」
他想轉身就跑來著,但是看傻曲這一言不合就砍人的架勢,自己敢跑,對方絕對敢開槍。
曲澗磊的身手尚可,不過他沒有使出全力,多少放了點水。
而對方跳來跳去靈活異常,也確實不容易砍中。
於是他一伸手,再次拽出了雷射槍。
他一手持刀一手拿槍,冷冷地發話,「賠償!」
莫里森見對方出手狠辣,再也不敢狡辯了,退後兩步之後,他愁眉苦臉地回答。
「我比你還窮,你要我怎麼賠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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