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打虎往事
2024-10-10 04:08:13
作者: 百李山中仙
第29章 打虎往事
李寶玉一米九的大個子,比一米七五的趙軍高出兩頭,此時他往趙軍身後躲閃的樣子,看起來十分滑稽。
「嬸兒啊!」在李寶玉的熱切期盼下,趙軍終於挺身而出,雖然擋不住李寶玉,但卻用言語轉移著金小梅的鬥爭方向。
「今天我哥倆啊……」
趙軍這套說詞完全照搬於李寶玉,誰讓李寶玉有「文采」呢?
等趙軍說完,往左右一看,就見趙有財、王美蘭都一臉壞笑的,看著自己。
而金小梅呢,則是一臉的難以置信。
「弟妹啊。」這時,趙有財突然開口了。
「大哥你說。」金小梅素來尊敬趙有財、王美蘭兩口子,聽見趙有財跟自己說話,連忙終止了以眼神對李寶玉的無形攻擊。
趙有財掀開鍋蓋,使勺子舀湯不斷地往熊掌上淋,一邊淋,一邊說道:「這倆小子撿了一整個熊瞎子,膽擱我家倉房晾著呢,等陰乾了賣錢,咱兩家一家一半。」
「嗨,大哥,咱兩家還說這個幹啥?」
「那就不說。」趙有財笑道:「你先回去做飯吧,等熊瞎子掌好了,讓寶玉端回去。」
趙有財這話,聽似好像是在攆人。
可金小梅多聰明啊,一聽就知道趙有財是不讓自己再往下追究了。
雖然摸不清趙有財的心意,但金小梅知道這位大哥可不是個善茬子,既然他不讓追究了,自然有他的道理。
趙有財接濟李家十幾年,可謂是恩重如山,他既然說話了,就算是李大勇在,也得聽。
所以,金小梅當即就應了一聲。
趙有財又道:「等我兄弟晚上回來,讓他上我這來一趟哈。」
「好嘞,大哥。」金小梅說完,狠狠地剜了李寶玉一眼,拉著李小巧就走。
「我也不管了。」王美蘭丟下一句話,然後也回屋了。
趙有財扣上鍋蓋,轉身對趙軍、李寶玉道:「明天你倆擱家,別搖哪兒爛跑了,那熊瞎子我找人弄回來。」
趙軍、李寶玉忙不迭地答應。
小火慢燉,大概又過了二十分鐘,香氣愈發濃郁,勾人饞涎欲滴。
趙有財打開鍋蓋,看湯汁收的差不多了,便叫趙軍拿個盆出來,使兩個勺子一起用力,舀起一隻熊掌,放進盆里。
一連舀了兩隻熊掌,趙有財才對李寶玉一揮手,「小子,回去吃吧。」
「謝謝大爺,謝謝大爺。」李寶玉端過盆,沖裡屋喊了一聲:「大娘我走了。」然後,他就出了屋,把盆往兩家牆頭上一放,翻牆而過,回家去了。
李寶玉一走,趙軍突然覺著心裡有些發慌,試著沒話找話,問道:「爸,你借槍幹啥啊?」
趙有財轉過身,看著趙軍,很鄭重地回道:「有用。」
趙軍:……
恰巧這時,王美蘭從裡屋出來,問趙有財道:「你在哪兒整得槍啊?」
「屯部拿的唄。」
「拿它幹啥啊?」
「兒子說黑瞎子那一左一右有個老虎崽子,我明天去看看能不能打著。」
「啊……」王美蘭點了點頭,道了聲:「那你注點意啊。」
「沒事。」趙有財滿不在乎地說:「要真能打著,再加上那半拉熊膽的錢,夠你兒子娶媳婦了。」
王美蘭聞言,瞪了趙軍一眼,什麼話都不說,就轉身進了屋。
「看給你媽氣的。」趙有財隨後小懟了趙軍一句。
趙軍臉上賠笑,心裡暗自腹誹:「還給我娶媳婦?要保不住我老媽,這錢不得讓你拿去娶小媳婦啊!」
父子倆各揣心事,但誰也不明說。
直到吃完晚飯,李大勇翻牆過來,在屋外喊道:「哥,我來啦。」
「叔快進屋。」趙軍緊忙出來迎接。
看見趙軍,李大勇笑了,指著趙軍道:「你哥倆真行啊。」
趙軍並不說話,只嘿嘿笑著。
李大勇進了屋,上炕與趙有財盤腿對坐。
王美蘭端來茶水,放在李大勇面前,「兄弟,你哥倆嘮著,我外屋有點活啊。」
「嫂子你忙。」
等王美蘭走後,趙有財問李大勇道:「回家沒打孩子吧?」
「沒有。」李大勇道:「聽小梅說,哥不讓打。」
「別打了。」趙有財笑道:「孩子大了,別總打了。」
這話,聽得一旁趙軍滿心無語。
李大勇聞言,也是笑了,「哥,你找我有事啊?」
「啊!那麼大一個熊瞎子擱山上呢,倆孩子好不容易撿的,咱們得整回來啊。」趙有財說到「撿的」二字時,不由得語氣加重了幾分。
李大勇點點頭,道:「那我明天找人借個老牛。」
「行。」趙有財道:「我明天早點上去,你不用去太早,在場裡等我回去。」
「哥,你要幹啥啊?」
趙有財微微側身,回望掛在門後的56式半自動步槍,道:「手癢了,打兩槍玩玩。」
李大勇一點就透,只叮囑道:「哥,你自己注點意。」
「嗯。」
李大勇若有所思,想了想才再開口:「老虎皮我都摸過,還真沒摸過老虎崽子。」
「我都摸過。」趙有財笑道。
「對了,哥。」李大勇之前做了鋪墊,現在就開始了正題,向趙有財問道:「當年那兩槍到底是誰打的?」
李大勇這話,似乎沒頭沒尾,但屋裡這幾人,除了一旁寫作業的趙虹、趙娜,其餘人都知道他在問什麼。
尤其是趙軍,一聽李大勇這話,耳朵瞬間就豎了起來。
這是一樁懸案吶。
二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林場後勤人員找到場長報告,說場裡有頭豬不知道讓什麼猛獸給啃吃了。
場長帶人過去一看,斷定是山大王來了。
要說熊瞎子傷了人,能找獵人掐蹤尋跡將其擊斃,但山大王可就麻煩了,想圍它根本是開玩笑。
再者,老虎進場吃豬,十年未遇一次。
更何況,自建國不久,東北虎就開始受保護。
不就一隻豬嗎?吃了就吃了吧。
可又過了八天,還是上次那個後勤人員,又來找場長報告,說老虎昨晚又來了,把場裡幹活的老牛給吃了。
吃豬也就罷了,還敢吃老牛?
要知道在六四年的東北山村,老牛可是比人還金貴呢。
更何況,上次吃豬,這次吃牛,那下次它吃啥?
照這麼發展,豈不是要吃人?
場長當機立斷,這事太大,我管不了,得打報告。
於是乎一個電話打到了鎮裡,鎮裡一個電話打到了縣裡,縣裡又一個電話打到了市里。
最後,市里打到了省林業廳。
有大領導親自過問,親自批示,命鎮裡拿出四桿半自動步槍,請當地打槍好的獵手,在場裡蹲守。
當時參與者共有四人,趙有財名列其中。
據說,四人在場子裡蹲了足足有半個月,白天睡覺,晚上蹲守。直到有一天,山大王再次來襲,當夜便飲恨於永安林場。
更有人傳說,當年那一戰,四人一虎殺的是天昏地暗,日月無光。
這話倒是不假,也不是吹牛。
你想啊,那都後半夜了,可不就是天昏地暗嗎?
再趕上陰天、多雲的,那不正是日月無光嗎?
只是那天,四位獵人共開了八槍。
可戰後經檢查,老虎身中兩槍。
而這兩槍究竟是誰打的,一到趙軍重生的時候,也無人知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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