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日記

2024-10-14 01:31:46 作者: 淸荷.
  第628章 日記

  果然是功夫不負有心人,樊曉曉心頭一喜,連忙雙手齊用,終於將藏在石頭縫裡的東西摳了出來。

  「吧嗒」一聲,一個已經看不出顏色與形狀的東西掉落在地。

  這是一卷獸皮,因為年月太久,獸皮已經老化,沒有一絲柔軟,很多地方粘連在一起,根本撕不開。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將獸皮剝開,露出了裡面一個筆記本。

  樊曉曉差點心臟驟停,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出來了,這是一個地球上普通學生常用的筆記本。

  而且是國人的版本,不用打開,都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她的手有些顫抖,差點拿不穩這個幾乎沒什麼重量的筆記本。

  平復了一下心情,她才輕輕翻開扉頁。

  「祝小叔叔早日恢復健康!

  侄兒:小夏

  2018年10月20日」

  果然是全國通用的簡體字,而且字跡工整,一看就是一個中學生的手筆,這讓她的雙手抖動得更厲害了。

  2018年?

  樊曉曉有些狐疑,自己是2020年過來的,原以為包裝的獸皮都已經老化,這個筆記本最少也在這裡待了幾十年,只是因為積雪冰封,才無法判斷具體年份。

  如果不是積雪冰封,獸皮怕是早就腐爛變質,這個筆記本恐怕也徹底報廢了。

  看獸皮的老化程度,幾十年是少的,說不定被冰封了上百年也說不準。

  可這個筆記本到主人手裡是2018年,說明這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不會早於2018年,並不是一個比自己大多少的老前輩。

  帶著狐疑,她繼續翻閱。

  「我來過!」

  第二頁,被三個大字占滿。

  字跡潦草,有幾個地方紙都被劃破了,可見此人當時是多麼惶恐憤怒。

  再翻頁,出現了密密麻麻一整頁的小字。

  「2018年10月20日:

  狗屁老天爺,老子從來沒有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好吧,老子不過就是喜歡玩哈手機,手機裡面下載了不少遊戲,平時走路也喜歡玩一玩而已。

  可是大家不都是這麼玩的嗎?

  那天是2018年10月18日,老子在一個路口轉彎時,一輛破車突然衝過來,將老子一下子撞出去了十幾米。

  老子平生第一次,做了一個華麗的後空翻,只是落地時是硬著陸,骨頭摔斷了幾根。

  好在破車司機當時也是減速了的,不然老子當時就要去找閻王報到了。

  在醫院,老子終於開始反省,將手機里的遊戲全部卸載了,準備重新做人。


  醫院裡不許抽菸,老子只好玩打火機,想像著煙被點燃,自己吞雲吐霧的樣子。

  20日,侄兒來看我,送了我兩支中性筆和一個筆記本,還神秘兮兮地說,他買了筆和本子以後,專門跑到城外山頂上的小廟,為我祈福,還特意請廟裡的和尚,給筆和本子開光。

  信了你的邪!

  老子當時就想把這些東西扔出去,老子已經是二十多歲的成年人了,小朋友送我筆和本子?

  啥意思?當老子跟你一樣,還是個啃筆頭的中學生?

  可是看到那小子大汗淋漓的樣子,確實為我專程跑了那麼遠,再怎麼樣也是那小子的一片心意,只好裝出高興的樣子收下了。

  特娘的,誰知道老子一睜眼,就來到了這麼個鳥不拉屎的破地方!

  老天爺,你要玩我,好歹也送我去一個文明發達的地方吧!

  人家一穿越,不是皇子就是貴公子,醒掌天下權,醉臥美人膝,你特娘的讓老子來這破地方玩泥巴?

  ……」

  牢騷滿腹,此處省略一萬字。

  樊曉曉大致明白了一點,人家就是2018年穿越過來的。

  可是她想不通,這裡是塔樓的一個小世界,嚴格來說是屬於空間的。

  2018年,自己還在地球上讀書,按照老者的說法,空間應該在沉睡,又怎麼會發生這種有人突然穿越過來的事情?

  她想問老者和管理者,可那兩個傢伙好像都去打瞌睡了,根本不鳥她。


  樊曉曉鬱悶不已,只好繼續翻閱筆記本。

  筆記本的主人名叫曹海,有一份餓不死的普通工作,最大的愛好就是玩遊戲,是一個標準的宅男。

  車禍住院,一覺醒來就出現在這裡,還穿著醫院裡的病號服。

  口袋裡只有一個打火機,兩支中性筆,手裡攥著一個筆記本。

  試了很多種辦法都回不去以後,只好認命。

  突然來到一個吃生肉的原始社會,而他又是個缺乏鍛鍊的宅男,可見生存該有多麼艱難。

  連一隻兔子都抓不到,打獵就不用想了,沒有被野獸吃掉已經是萬幸了。

  語言不通,只好學著用手勢交流,靠著摘野果挖野菜,才渡過了最初的艱難時刻。

  憑著在遊戲裡學的那些不入流的招數,他終於混進了一個小部落,成為了部落的巫。

  其實巫就是神棍,只要學會高深莫測的忽悠就行。

  小部落的實力一般,很難捕獲到什麼大型野獸,曹海便建議,部落不要搞什麼野獸圖騰。

  因為大型野獸他們抓不到,無法讓頭領戴上那種獸頭。

  小野獸沒什麼威懾力,別人看見那樣的獸頭,更容易欺負你。

  不如不戴獸頭,也不招太多人,奴隸也儘量不要。

  這樣的小部落其實不算什麼部落,更像是一些流浪野人臨時湊合的隊伍。


  不過這傢伙會忽悠,而且是真誠地忽悠,倒也漸漸聚集了一點人。

  他也同樣教部落的人吃熟肉,不喝生水,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生病機率,死亡率大大減少。

  大家更是將他奉為神明,頭領也是不管大小事情都與他商量,儼然將他當成了部落的主心骨。

  部落沒有圖騰,頭領也沒有戴獸頭,他們的部落甚至沒有名字,沒有奴隸,可部落的名聲還是漸漸傳了出去。

  於是過來投奔的人越來越多,最後竟然聚集了上千人。

  這些人都是實打實的青壯年,沒有奴隸湊數,在他的嚴格操練之下,也變成了一支不容小覷的力量。

  只不過他很低調,一直都在幕後,其他部落的人並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部落漸漸壯大之後,頭領也沒有再興起什麼戴獸頭的意思。

  曹海深知在這個世界,真正的生存之道還是要有一個好身體,於是他每天鍛鍊身體,身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個人獨自與猛獸搏鬥還有一些困難,可要捕獲一些小野獸基本上沒問題了。

  換句話說,他現在的野外生存能力有了一個質的飛躍,只要不是一個人獨自去危險的無人區闖蕩,不會有太大的危險。

  他總覺得自己莫名其妙來到這個世界太過詭異,所以總想探詢一下這個世界的秘密。

  而要探詢世界的秘密,必須能去最危險的地方。

  因為一個人待的時間太長,這個世界又沒有什麼娛樂活動消磨時間,他在不知不覺間學會了冥想。

  每天寫日記,也成為了他的生活習慣。

  可後來他發現,沒有紙張,他的筆記本很快會寫完。

  於是,他只好收斂自己,不再每天怨天尤人,而是過一段時間,將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簡明扼要地集中記錄下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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