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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西八!我是不是給你臉了?(求票票)

2024-10-14 13:32:36 作者: 宋無名
  第20章 西八!我是不是給你臉了?(求票票)

  李承煥這番話一出。

  就如同晴天霹靂一般。

  劈在了洪英愛和朴妍珍母女倆的頭上!

  兩個女人頓時嚇得面無人色,臉色無比慘白!

  尤其是朴妍珍。

  就好像見了鬼一樣。

  尖叫一聲。

  一下子癱瘓在地!

  李承煥的話,讓她那些原本塵封在記憶深處的恐懼記憶又徹底浮現出來。

  她回想起了多年前,那時候她也只不過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大學生。

  雖然骨子裡壞的流油,經常霸凌其他同學。

  但從來沒有喪心病狂到殺人的程度。

  可是那一晚在天台上。

  尹素熙因為之前和她撞衫了,讓朴妍珍感到無比的恥辱,把她帶到天台上,在那裡使勁嘲諷她羞辱她。

  或許尹素熙那一刻也許是被霸凌到了極致,想通了,鼓起勇氣對朴妍珍說,以前之所以害怕她,不是因為她這個人,而是因為怕她的錢。

  但現在她不怕了,她覺得朴妍珍就是個仗著父母逞威風的小丑,只有虛假的表面,毫無內在,整天色厲內茬只是為了掩飾內心的脆弱……

  結果這番話,讓朴妍珍徹底惱羞成怒。

  她掏出打火機點燃了尹素熙身上的衣服,想著讓她變成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結果尹素熙眼看身上的火焰越來越大,絕望之下抱著朴妍珍求救。

  誰知道朴妍珍對她避之不及,再加上怕自己身上也著火,燒壞她的衣服,慌亂之下,猛地一推,誰知道把她推下了樓……

  這一幕幕讓她現在回想起來還記憶猶新,也讓她深深恐懼。

  承煥歐巴他,他是怎麼知道的!

  難道,他是當年的目擊者?!

  而這個時候。

  洪英愛額頭上也冒出了冷汗。

  她臉色無比難看地看著李承煥說道:「阿西吧!李承煥你在胡說什麼?我們家妍珍從小受到的就是精英教育,連殺只雞都不敢,怎麼會殺人呢?」

  「你別以為從哪裡聽了點風聲謠言就可以威脅我們母女倆,造謠誹謗是犯法的,難道你作為一個檢察官不知道麼?!」

  看著洪英愛一副色厲內茬的模樣。

  李承煥輕笑一聲,嘴角閃過了一絲嘲諷:「哦?岳母大人是在質疑我這個大韓民國的檢察官麼?」

  緊接著。

  啪!


  李承煥一巴掌就扇在了洪英愛的臉上。

  他一臉冷酷和暴怒聲響起:

  「我是不是給伱臉了?洪英愛?!」

  「叫你一聲岳母,你是不是真把自己當成是高高在上,可以對我頤指氣使的大人物了?」

  「你一個靠拉皮條,靠勾結神婆和警署署長的掮客,哪來的臉和資格在我面前耀武揚威?是不是以為南韓法律制裁不了你了?」

  「信不信我現在就讓那你警察廳里的那個署長同學現在立刻給我跪在我面前,將那些事情一五一十的交代出來?!」

  「還是說我拿不到你藏在自家保險柜里的那個尹素熙同學死前抓掉下來的身份銘牌?」

  「南韓所有警察都是我們檢察官手裡的一條狗而已,你難道不知道嗎?」

  「真以為我這個檢察官身份是撿來的嗎!蠢貨!」

  「要敬畏我們手裡的權力啊!西八!」

  李承煥一巴掌將洪英愛打懵了。

  她捂著臉。

  被李承煥罵的狗血淋頭。

  卻一臉恐懼。

  因為李承煥揭露了她這些年一直在做的事情。


  說好聽點叫掮客。

  說難聽點就是拉皮條的老鴇!

  靠著自己的人脈關係,聯合神婆和警察署長同學,專門幫助那些達官貴人們尋找八字契合,能讓他們所謂增長運勢的年輕漂亮女孩。

  其實就是幫那些富人們拉皮條。

  他們需要年輕漂亮涉世未深的女孩。

  女孩們也需要一筆錢,或者是做著嫁入豪門的美夢,心甘情願被那些富人們玩弄。

  但大部分最後只是得了一筆小錢。

  大頭全讓洪英愛拿了。

  因為只有她手裡才掌握了那些富人的聯繫方式和資源。

  這也是她為什麼名下明明連一家公司,一樣產業都沒有,卻可以那麼有錢的原因!

  此刻被李承煥毫不留情的拆穿。

  洪英愛嚇的面無人色。

  跟女兒一起癱瘓在地。

  母女倆驚恐地看著李承煥,就如同兩條可憐蟲一樣,嚇的不敢說話了。

  特別是洪英愛,此刻有種大禍臨頭的感覺。


  原來,眼前的這個女婿竟然什麼都知道

  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將自己的底線查了個一清二楚。

  連她家中保留的那塊銘牌證據都知道!

  真是太可怕了!

  而朴妍珍則是完全被嚇傻了。

  承煥歐巴真的好可怕!

  原來她和喔媽兩人在承煥歐巴眼中,早就暴露無遺,一個殺人犯,一個掮客老鴇!

  此時的兩人已經六神無主,再也沒有了冷靜可言。

  這時候,李承煥邁開腳步,在母女倆恐懼的眼神中,走到朴妍珍面前,半蹲下,輕輕捏起她精緻白皙的下巴,一臉惋惜道:

  「妍珍吶,很抱歉,我也不想這樣的,可惜都是你媽逼我的,既然她不給我面子,我又何必給她面子呢,只是苦了你,以後要在監獄裡渡過了。」

  「過失殺人的話,因為你掩飾了自己殺人罪行,屬於是畏罪潛逃,法院一定會重判的。」

  「妍珍吶,你難道想進監獄裡踩縫紉機,然後被那些女獄霸們當成奴隸一樣使喚,每天各種欺負你,折磨你,不給你飯吃,讓你幫她們洗骯髒發臭的內衣,打掃廁所,供她們取樂麼?」

  「更別說,還有你這張漂亮的臉蛋,你覺得她們會不會嫉妒到極點,把你毀容,讓你變成個醜八怪呢?」

  聽著李承煥口中那如同惡魔一般的話語。

  朴妍珍徹底嚇傻了。


  她簡直不敢相信那樣的場景。

  不!

  她不要坐牢!

  她不要身敗名裂!

  她不能在監獄裡看著自己一天天老去,每天還要幹活,被獄霸們肆意欺辱,還要被關進鐵籠子裡,像條狗一樣毫無尊嚴的活著!

  她是真的怕了!

  也快要崩潰了!

  「不!不要!歐巴!不要這樣對我!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以後永遠也不敢再背叛你,永遠不會再聽喔媽的話去和別人相親了!」

  「我發誓以後一定會在家裡當一個賢妻良母,當你的好妻子!絕對不敢有其他心思!求求你,歐巴,放過我吧,我不想坐牢,嗚嗚嗚……」

  直到這一刻。

  母女兩人才知道李承煥手裡掌握的權利。

  他可是檢察官啊!

  在南韓擁有絕對權力的那一小撮人!

  他們一句話,警察就得無條件配合!

  他們一句話,就可以決定對這個犯人到底是羈押,還是放掉!


  也可以決定這個案子是封存還是徹查!

  朴妍珍和尹素熙的事情,根本就是個屁大點的案子!

  就是過失殺人!以及母親和警察幫忙掩蓋真相,偽造成那個女同學自殺,且證據確鑿!

  哪怕是證據不確鑿也沒事,因為他李承煥是檢察官!

  那個警署署長難道還敢在檢察官面前嘴硬?

  還是說,法院會給他一個小小的署長面子?

  檢察官跟法院可是一個法務部系統下面的!

  有些甚至還是同學關係。

  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

  南韓警察算什麼?

  一個屁而已!

  說白了就是洪英愛跟財閥,跟上流社會接觸久了。

  以為自己也是財閥了。

  實際上,她啥也不是!

  而這個時候。

  朴妍珍的「特長」也開始發揮了。

  與其內耗自己,不如怪罪別人。

  她馬上把矛頭指向了母親。

  「啊一西!喔媽!這件事全都怪你!」

  第二更到了,兩章五千多字,作者夠意思吧?快五萬字了,試水推薦還沒來,真的很難受啊,每天只有很少的讀者在看,作者都沒信心了,嗚嗚嗚,作者繼續碼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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