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屍體一定還在這個房間裡!(求數據)
2024-10-14 13:32:49
作者: 宋無名
第27章 屍體一定還在這個房間裡!(求數據)
「啊?李檢明白了什麼?」
一旁的朴在英一頭霧水。
不明白李承煥說的是什麼意思。
劉彩珠也有點緊張。
她總感覺這個檢察官跟其他警察們不一樣,似乎從一開始就懷疑自己就是兇手。
他做出的這些舉動,就是一直在找證據而已,可是她明明已經把事情做的天衣無縫,就算被他發現了一點小瑕疵。
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她就是殺人兇手。
對於自己的犯罪手段,劉彩珠還是有信心的。
誰知。
李承煥拿起一迭報紙,又從那堆打火機氣體中拿出一瓶,對著朴在英等人說道:「現在,我們回受害者所在的那個公寓吧,把劉彩珠也一起帶上。」
「啊,好的。」
說完。
一行人再度乘車返回了金南賢所在的那個公寓小區。
而再度回到這棟公寓樓。
劉彩珠臉上露出了一絲蒼白之色。
就算她掩飾的再好。
也一樣還是被李承煥看到了。
而劉彩珠低著頭,不想讓別人看見她臉上的心虛表情,但是在這個時候,她注意到,公寓樓下出現了一輛吸糞車,正對著化糞池作業。
她臉上再度浮現一絲驚懼。
這時候。
一行人開始爬樓。
直到所有人氣喘吁吁地來到六樓時。
李承煥突然讓眾人停下。
「金南賢那間房是701,我們所在的位置是601室門口,這兩個房間應該是剛好上下對著的,朴在英,讓房東來把601室的門打開。」
「是。」
等到朴在英叫來房東打開門之後。
眾人湧進了601房間,發現格局基本跟樓上一模一樣,而且這間房好像很久沒人居住了。
李承煥又讓朴在英問房東,這間房間是什麼時候租出去的?
房東想了想。
回答道:「是金南賢失蹤的前一個月吧。」
「租給誰了?」
「沒見過她的面,她是在網上看到的出租信息,直接給我打款,說要租三個月短期,我就租了。」
「也就是說這個租客你從來沒見過?」
「是的。」
「好,我知道了。」
李承煥擺了擺手,示意房東可以走了。
直到現在。
朴在英在內的所有人仍然一頭霧水,不知道李承煥做的這一切,到底是什麼意思。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絕對不會無的放矢。
而劉彩珠藏在人群里。
儘管臉上一副平靜中帶著茫然的樣子,但是隱藏在袖子下的一雙小手已經開始絞在了一起,顯示出她內心極為不平靜。
這時候,李承煥轉身對著眾人。
一邊拿起那迭報紙,一邊笑著說到:「我相信大家看到這裡,都一頭霧水,不明白我為什麼要拿一迭報紙和打火機汽油,跑到金南賢那個房間的樓下來幹什麼。」
「現在我可以為你們揭秘一下,首先,我從朴警衛給我的那迭火災現場的照片裡,發現了這張照片。」
說著。
李承煥將那張靠窗夾著燒焦報紙的照片在眾人面前展示了一下。
看到他們臉上的疑惑之後。
李承煥緩緩解釋道:「這卷被燒焦的報紙,一般人根本不會對它起疑,以為它本來就可能是放在窗邊的,火災現場被燒的地方那麼多,沒有人會認為這卷報紙跟火災發生有關係。」
「但是大家請注意,樓上的701,是密室突然著火,著火的時候,房間門是關著的,那麼起火源在哪呢?」
「一般人只會認為可能是屋裡電器線路老化,發生短路才有這個可能。」
眾人聞言,都紛紛點頭。
確實這個可能性更大。
李承煥這時候又道:「所以我們得確認一個前提,到底是意外著火還是有人刻意縱火,我的推論是刻意縱火,因為金南賢已經遇害了,死在了樓上,所以必然是兇手刻意縱火想要毀屍滅跡。」
「那麼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
「如何不進房間的情況下,就能把斷水斷電房間給燒掉?」
「難度可以說相當大,我左思右想,直到在劉彩珠家中看到的打火機氣體和報紙之後,我突然有了答案。」
「其實很簡單,兇手就是利用報紙和打火機氣體做了一個簡易的點火裝置,或者說叫「火繩」,首先大家都知道打火機氣體是極易可燃物,而且很方便購買,生活中到處都是,不容易被有心人注意到。」
「其次,報紙可以充分吸收打火機氣體,只要兇手將報紙捲成一根長繩,再將其浸入打火機氣體中,就可以變成一根極為容易燃燒的火繩。」
「然後她只需要在樓下將這跟繩子延伸到樓上,再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就可以順利將樓上房間點燃。」
「如果我所料不錯的話,這個房間的窗外還有被報紙火繩燒到的痕跡。」
聽到李承煥這番話。
朴在英第一個走到窗前,抬頭網上看,頓時驚呼出聲:「呀!是真的!這裡真的有被火灼燒過的痕跡!」
「李檢察官,您真是太厲害了!推理的絲毫不差啊!」
聽到朴在英的驚喜聲音。
鄭泰洙他們也紛紛涌到了窗邊。
果然看見外牆上有一條被火燒過的漆黑痕跡。
而這個時候,劉彩珠渾身已經開始輕微顫抖起來,小手卷著衣角,微微用力,手指關節都被捏的發白了。
不敢相信李承煥竟然這麼輕易就推理出了她的縱火方式。
而李承煥這時候也看向了劉彩珠:「如果我所料不錯,彩珠手上的傷疤,應該是縱火的時候不小心燙傷了自己的手。」
「畢竟打火機氣體這玩意兒,特別易燃,哪怕是一點電流都能爆燃,你第一次作案,儘管理論攻略做的很好,但還是不可避免的出現了失誤。」
「別說什麼伱的傷是小時候弄的,現在科學技術這麼發達,可以通過科技手段檢測出你的傷疤是什麼時候留下來的。」
「這個房間就是你租下來的吧,你因為跟金南賢同居那麼久,房東肯定見過你,所以你才會選擇在網上租房,不露臉,再加上,你多半是夜裡才會來這裡,所以沒人發現你還回來過這棟公寓。」
「說完了你縱火的辦法。」
「現在我們該來說說你是怎麼在一個斷水斷電的房間裡,將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的辦法了。」
李承煥不管已經面無人色的劉彩珠。
再次帶著眾人回到了樓上。
從客廳走到衛生間,李承煥鼻子再次嗅到了那股血腥惡臭味。
而且越來越濃。
起初他以為只是因為這個房間死過人,所以他鼻子嗅到了當初的血腥味。
但是他現明白了,那根本不是單純的血腥味,而是某種動物死了很久,屍體散發出了屍臭味。
可這個房間明明被大火燒過,又重新裝修過,怎麼會還有那種屍臭味呢?
只有一個可能。
李承煥叫朴在英把劉彩珠帶到了面前。
語氣平靜地對她說道:「坦白吧劉彩珠,雖然我不知道金南賢對你做了多麼過分的事情,對你傷害有多大,但是殺人畢竟是不對的,也是不可取的,你現在老實交代犯罪經過,也算自首,判罰年限會少一點。」
誰知道。
劉彩珠卻低著頭一陣搖頭。
「李,李檢察官,我沒有殺人,雖然您的推理很精彩,但只能證明確實有人用這個辦法縱火了,但您怎麼能證明是我做的呢?我說了,我愛南賢,怎麼會做出殺害他的事?」
「就算他再怎麼打我罵我,我都可以接受,你們根本不知道我有多愛他。」
李承煥聞言,淡淡一笑:「因為太愛他,所以選擇親手把他殺了是吧?」
「既然你不願意自首,那我就不給你機會了。」
「我相信大家一定很好奇,你到底把屍體藏哪去了,為什麼受害人,明明是在這個房間被殺了,但是卻沒有看到屍體,附近也沒有,垃圾廠也沒有。」
「其實答案很簡單,既然到處都沒發現屍體,那說明屍體一定還在這個房間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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