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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無英華可以自見,無名譽可以震俗

2024-10-19 19:04:12 作者: 逆流水水
  第62章 無英華可以自見,無名譽可以震俗

  妖靈關係重大,是領地財富源泉。

  而且只能和擁有靈力的人類和魔獸簽訂契約,這就意味著擁有妖靈的人類只有修士,而修士擁有一隻妖靈,就意味著有了建領地的基礎。

  當然,一些郡級以上的領主實力難以撼動,手下的妖靈已經積累了不少,紮根很穩,對下面妖靈管轄不會那麼嚴,放寬了領民妖靈的持有。

  不過,即使是郡級領城,持有妖靈的普通人還是需要去官府報備,並上交一份昂貴的「持有費」,不然就視為非法持有妖靈。

  郡級的領城都如此,所以試想,一般的小領主會讓下面的人擁有能夠撼動自己地位的妖靈嗎?

  所以,當姜苒提出這個政策的時候,幾人腦袋裡跳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阻止領主大人這樣做。

  「不可!領主大人。」首先上前阻止的是田竟,他只忠誠於領主大人,不想看到有其他人動搖姜苒的領主之位。

  他是個粗人,不會說什麼話,一張糙臉漲地通紅。

  林沙憂心忡忡,雖然領主大人平常超脫非凡,平日展現的睿智不似十多歲的少年,但是畢竟閱歷還少,可能不懂人心複雜。

  林沙一雙眉緊皺,很不贊同地道:「領主大人,你一心為民,寬闊的胸襟令臣等欽佩,但是小人心思難猜,領主您以真心相待,但是得到鎮主恩惠的小人卻不一定會感激,說不定還會反咬一口。」

  他衷心勸解:「所以臣認為提出這個政策是不是太過於……超前了?至少等到宿嶺鎮成為郡級的領城……」

  姜苒往後一靠,眼尾上挑,右手臂隨意搭在椅背,這個動作讓她看起來極其富有侵略性,霸氣十足。

  她嘴角微勾,覺得林沙十分有意思。

  面對她,帶著幾分不忍心打擊小孩子自信心的小心呵護,又帶著幾分挑戰君王權威的膽顫和義無反顧。

  所以他想用的詞分明是「天真」、「魯莽」,卻美化成了「胸襟」和「超前」。

  吳雲和李一牛也是同意林沙的想法,對姜苒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領主大人這樣的政策是為他們考慮,把利益分給領民,但是實際上這種做法,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對領地造成巨大動盪。

  姜苒對他們的反駁不以為意,林沙說的這種事情,姜苒當然也有考慮,而且考慮的東西比他們還要更多。

  如果讓允許嶺鎮的人擁有妖靈,那麼對妖靈的渴望會驅使他們主動的去培育、尋找妖靈。

  而且,促進妖靈合法擁有,也是促進農業發展的一個手段,畢竟妖靈誕生於草木中,為了獲取妖靈,他們就得使勁的研究怎麼把田種好。

  中華古代帝皇為鼓勵子民努力耕種,發布了許多政令,其中最富典型的就是重農抑商!

  而姜苒只需要讓子民們能合法擁有妖靈便激發農民種田的積極性!

  而且,她一個人手裡掌握的妖靈再多有什麼用,她忙得過來嗎,考慮過來嗎,比如她手裡有幾百隻妖靈,她一個人怎麼發揮所有妖靈的力量?

  一個人即使再聰慧,能做到的東西終究是有限的,但是一群人卻能讓散落的點點智慧之光匯聚成璀璨的星河!

  論打嘴炮,姜苒目前還未輸過,「宿嶺鎮成立二十年,依舊只是一個貧窮的鎮,在我上位之前,鎮上一直是一兩隻妖靈,難道你們就沒有反思過為什麼嘛?」

  「按部就班的下去,宿嶺鎮又如這二十年一樣平庸?」

  「二十年又二十年,我們能有幾個二十年?無法前進,外界就會將我們吞噬。」

  姜苒的眼眸光彩奪目,絲毫不掩飾自己的野望,她俯視著還想勸說她的林沙,氣息清冷,發出一句靈魂拷問:「你們知道,平庸是什麼嗎?」

  林沙一怔。

  「平庸是一種罪,是平凡的事物總是依附如風,最後一生,碌碌無為,無法鶴立雞群,無法萬眾矚目。」


  「宿嶺鎮如此,你們也如此。」

  林沙內心翻滾,領主大人的音色危險,說出的話語卻讓他不由沉淪。

  姜苒唇齒輕啟:「平庸之子,無英華可以自見,無名譽可以震俗。」

  「……你們本可以不平庸。」

  林沙等人苦笑,姜苒的話可以說是當頭一棒。

  「……」

  「你說,因為妖靈讓人造反本領主?」姜苒嗤笑,「使之有背叛之心的,從來不是妖靈,而是人之本身。」

  「都是年輕人,何必如此畏畏縮縮,失去前進的銳氣?」

  田竟林沙等人被這樣一說,更是羞愧的把頭低下去。

  這些話振聾發聵,幾人有些無法呼吸。

  姜苒還有一點沒有說,說是尋找妖靈,有誰能比得上她這雙眼睛好使的,紫玉魔瞳之下,一切暗影都無所遁形。

  再加之系統的存在,相當於有個無敵的掛,這叫她怎麼輸?

  「不過,林沙,你說的也很有道理。」

  姜苒沒有把林沙的建議一棍子打死,而是認真考慮。

  「但是換一個方向,我們要像那些郡級領城一樣允許的普通人也持有妖靈,但是不能像郡級領城那樣,又矛盾地用消極的方法抑制普通人擁有妖靈。」

  林沙抬頭,好奇地望著姜苒。

  姜苒不贊成為了抑制妖靈,而讓普通人支付天價的「持有費」。

  她也喜歡以懲罰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是不喜歡凡事都用懲罰解決,換個方向,試一試用獎勵如何?

  「堵不如疏,我們可以向擁有妖靈的人購買妖靈。」

  「比如,我們讓領民知道,我們收購妖靈,把妖靈交給我們,可以得到一筆不菲的靈晶。」

  讓領民們發現妖靈,而她付出金錢,從子民手裡去「買」,姜苒不信他們會不願意把妖靈賣給自己。

  如果不願意,那一定是錢給的不夠多。

  這樣一來,便可一舉多得,既讓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使領地的妖靈多起來,又降低了領民造反的可能性。

  「至於妖靈到底值多少靈晶,就需要你們費心,根據妖靈種類和等級給予多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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