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孤獨守春臨

2024-09-13 22:56:00 作者: 玻璃球
  「好險。」

  到了晚上,葉飛點燃了一堆火。

  左臂上纏著一層又一層的白布。

  為了不讓衣服碰到自己的傷口,她乾脆只穿了一條內|褲,將一件鹿皮外套披在身上。

  葉飛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這是血液流失的徵兆。

  從冰洞返回,還要走一段平坦的山路,耽誤了很多時間。

  但如果慌亂,直接走斜坡,在雪地上行走,那就是找死了。

  急救包里有繃帶,也有緊急止血的藥。

  它們的牙齒雖然鋒利,但在鹿皮的保護下,卻是最重要的。

  他的胳膊上有兩個傷口,都是狼牙咬出來的。

  好在沒有傷到大動脈,不然等醫生來了,他們就得報警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傷是很危險的,但你不用擔心。」

  「我不缺吃的,也不需要幹活。」

  「只要不繼續惡化就行。」

  葉飛倒是一點都不在意。

  搖曳的火光映照出巨狼臨死前的眼神,葉飛不是同情,也不是同情,而是同情。

  「狼的命運。」

  葉飛被這句話勾起了好奇心,一隻流浪的野狼,能不能安度餘生?

  就算付出再大的代價,也要被逐出狼王老後的隊伍。

  最後,他被一個年輕人殺死了。

  葉飛不再多想,現在的情況,讓他有些疲憊。

  他側身躺在床上,半眯著眼睛,沒過多久,他就醒了過來,開始生火。

  適當的溫度是傷口癒合的必要條件。

  第二天,他看到紗布上沒有滲血,這才稍稍鬆了口氣。

  他足不出戶,在自己的小屋裡休養了四五天。

  有足夠的食物,他不需要操心。

  這幾天的大雪讓他不能出門,否則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這幾天,天氣越來越好了。」

  葉飛的臉色好了很多,他拿出一塊紗布,將自己的身體包裹起來,然後將布條綁在自己的脖子上。

  要讓胳膊保持靜止,避免牽扯到傷口。


  屋外的積雪已經很深了,這些日子,他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用一根樹枝,在雪地里挖出一個通風口。

  壁爐上的積雪也很多,必須要打掃一下。

  「最重要的是,我把所有的工具都忘在了這裡。」

  葉飛沿著雪地,小心翼翼的行走著,繞著 U型山谷,再從平坦的山坡,走進了冰湖。

  他的一切,都被埋葬在了茫茫大海之中。

  循著記憶,他看到了一個標杆,那是一台矗立在雪地里的攝像機。

  這是一根指路明燈。

  根據它的位置,他又發現了斧頭和被凍住的魚。他走到一塊石頭前,將石頭掀開,發現是一頭狼的屍體。

  而在他的身邊,則是一把被冰凍的獵刀,上面沾滿了血跡,粘在了一起。

  「謝謝你給我獵刀,不然我這條小命就要交代在這裡了。」

  工兵鏟就在不遠處,讓他想起了剛才的危險。

  種種條件加在一起,才讓他活了下來。

  他用軍鏟將屍體挖了出來,系上魚線,將冰凍的魚撿起來,放進口袋裡。

  一隻手拖著巨狼的屍體,葉飛在經過柱子的時候,看了一眼,發現攝像頭對準了巨狼死亡的地方。

  現在想來,他應該是把整個過程都錄下來了,只是不知道,被凍僵之後,是否還能使用。葉飛並不擔心這場戲會拍成什麼樣。


  畢竟這種在野外使用的昂貴裝備,是為了應對各種極端情況而設計的。

  葉飛將攝像頭摘下來,放進口袋裡,然後快步走了過去。

  他不甘心就這麼放過這隻狼屍。

  ……

  「好吃。」

  葉飛喝了一口狼湯,臉上露出滿足的神色。

  其實,狼肉和狗肉一樣,都有自己的特色。

  喜歡的人,會喜歡,不喜歡的人,會喜歡。

  沒有了狗的香味,那味道就更好了。

  「很補!」夏天隨口說道。

  葉飛懶洋洋的躺在床沿上,一副悠然自得的樣子。

  「我父親經常告訴我,只要你能吃下它,它就能彌補你失去的痛苦。」

  「這倒也是,至少我的心情,會好很多。」

  「這塊狼肉,應該夠我用很長一段時間了。」

  「鹿肉、獾肉、魚類,都是不錯的選擇。」


  對於吃的,唐凌是一點都不擔心的。

  葉飛倒是沒想那麼多,因為他一向獨來獨往。自從他的父親死後,他就很少和外人接觸了。

  她的心,已經痛了四五年了。

  他還記得,剛來的時候,村裡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誰,那孩子告訴他,這座山中,住著一個叫葉飛的人。

  「有意思。」

  想到這裡,葉飛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因為很少與村民接觸,所以他們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葉飛。

  習慣了,就容易多了。

  能記住本名的,又有多少?

  就連他自己,也是在去取身份證的時候,才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聽起來很荒謬,但是...

  神情有些落寞。

  在沒有熟人的情況下,他回到社會,找到了一份工作。

  年紀也不小了,成家對他來說,已經是一種奢侈。


  兩年來,他一直都是這樣,不抱什麼希望。

  那位嚴厲的上司把電話遞給他,說道:「葉飛!你以前也是個野人吧?」

  「我幫你報名吧。」

  就這樣,他走到這,也是有些僥倖的。做這個節目的,大多都是對野外生活感興趣的人,所以,很多人都能聊得來。

  所以,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就算是死在這荒郊野外,那也是個不錯的結局。

  可以靜靜地看著春天的春天,夏天的繽紛景色;可以觀賞秋色的餘光,遠山遠山;更可以領略深冬的春天的白雪。

  此處,正是最適合「安身」之所。

  ……

  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三人都在這片荒蕪的土地上掙扎著。

  節目組一直擔心他們會不會死。無人機檢查了一遍,這才鬆了口氣。

  隨著時間的推移,資金的消耗也越來越大。

  租用直升機是要收費的,員工的薪水也是很高的,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投資商們抓狂。

  如果不是之前的收視率太高,賺的錢太多,他們早就停播了。

  一百二十天的時間,對於他們來說,實在是太短了。目前,《紐約時報》還沒有實現的第5個月——150天。

  他故意推遲了比賽,就是為了讓冬天提前到來。

  沒想到,三人竟然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很多時候,決定勝負的關鍵,就是無法承受的孤獨和意外。

  但這三個人,卻是和這裡的土著一樣,從不同的視角,去適應這個殘酷的環境。

  「我看他們撐不了一年。」

  瓊斯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這次的比賽是沒有時限的。

  可是,這麼拖著也不是辦法,難道要等到來年的冬季才能回來嗎?

  一年的糧食儲備,修補避難所,度過這個冬季,明顯要容易得多。

  「打死我!」

  瓊斯在投資人和廣播公司的領導們的催促下,也是焦頭爛額。

  「頭兒,有選手退出比賽了。」

  「什麼?」雷格納一愣。

  「直升飛機!」

  瓊斯興奮地蹦了起來,他擔心對方會改變主意,連忙讓飛機去接他。甚至,他還特意穿上了一身西裝,一起去迎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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