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法戰爭

2024-09-14 04:41:57 作者: 蕭楓
  越法戰爭是法國為對越南進行殖民奴役而發動的侵略戰爭。1858~1862年的越法戰爭是法國侵略越南的開端。拿破崙三世政府把越南看作是可供它進一步向亞洲,首先是向中國滲透的戰略陣地。西班牙同法國結成同盟,參加了作戰。1858年9月1日,由法國海軍上將弋?德熱努伊率領的遠征軍,在14艘戰艦的支援下占領了土倫要塞和港口。隨後,主力調去奪取主要產糧地區越南南圻。峴港只留少量軍隊駐守。經3天激戰,法軍於1859年2月18日占領西貢。

  1860年3月,法軍指揮部被迫撤退峴港守軍。同年夏,法國因參加侵華戰爭,其遠征軍主要力量被調往中國戰區。在越南南圻僅留下一支不足1000人的守備部隊,據守西貢和堤岸兩個城市之間的築壘地域。可是,越軍沒有充分利用這一有利形勢,幾乎未對侵略者採取攻勢。侵華戰爭結束後,法國和西班牙新的遠征軍於1861年1月開進西貢。至1862年夏,遠征軍占領了嘉定、定祥、邊和、永隆4省,以及美獲、巴嘉和其他一些大城市。越南正規軍無力抗擊殖民者的軍隊,但是,在被占領的土地上廣泛開展了游擊運動。一些游擊隊甚至大膽地襲擊遠征軍大部隊的行軍縱隊和兵力強大的守備隊,擊沉在湄公河及其支流上活動的法國戰艦。

  此外,殖民軍因患病和對氣候不適應而大量減員。所有這些使法國和西班牙不得不開始同越南進行和談。而越南統治集團本身擔心解放運動發展成社會革命,也力圖儘快締結和約。1862年6月5日,越南代表在西貢簽署了「同法國和西班牙的友好條約」。按照這一條約,法國獲得嘉定、定祥、邊和3省和崑崙島。越南承諾:未經法國同意不得將其領土割讓給其他國家;開放湄公河及其支流和3個港口供法國商船航行和進行貿易;允許基督教傳教士在越南境內自由傳教。此外,越南需向法、西兩國賠款2000萬法郎。

  第一次侵越戰爭後,法國進一步推行侵略政策,又迫使越南政府作出新的讓步,鯨吞了越南南圻的許多地區。1882年春,一支近600人的法國部隊不宣而戰,在3艘戰艦的支援下攻占了河內。至1883年5月底,法國人已占領了紅河三角洲的一些重要戰略據點和鴻基煤礦地區。同年5月19日,法軍的一個分隊在河內近郊遭到伏擊,全部被殲。法國即以此為藉口,再次宣戰。

  8月,一支4000人的遠征軍開到越南北圻海岸。8月19日,法國人攻占位於紅河三角洲的海陽。20日,法國一支分艦隊占領了掩護首都的屏障順安要塞。越南統治集團內部意見分歧:部分官員主張繼續進行戰爭;但許多人卻主張投降,期望在殖民制度下仍能保住自己的特權地位。

  嗣德皇帝去世後,各派爭奪皇位,局勢愈加惡化。結果,投降派獲勝。8月25日,在順化初步簽訂了條約,越南政府同意法國擁有對越南的保護權。但是,反對殖民者的武裝鬥爭並沒有停止,許多地區又重新爆發了游擊運動,越軍的一些正規部隊也沒有放下武器。北圻愛國者的實力特別強大。法國被迫將遠征軍增至17萬人。即使如此,直到1884年夏,它才把主要基地的抵抗運動鎮壓下去。6月6日,越法在順化簽訂了保護條約。

  從此,越南南圻各省淪為法國殖民地,中圻各省獲得了被保護國地位,虛有其名地保留了越皇政權。北圻的主權形式上仍歸越皇所有,但與安南不同,北圻由法國官員管轄。保護條約使法國完成了把越南變為殖民地的法律程序,但當地人民的武裝反抗卻一直持續到20世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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