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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王,地府開放日

2024-09-14 23:46:34 作者: 天馬行空
  現在有些地方搞的所謂政府接待日,在某一個特定的日子,政府的一些部門開放,讓大家參觀參觀,從而達到職能部門和普通民眾互動的目的,讓老百姓知道民主專政的威力。這政府接待日當然不是今人的新發明,於古有之。據《聊齋》記載,陰間早就有類似的開放日,可考的起碼已經有幾百年歷史。有時候審問一些大案要案,陰間向人間開方,有時候審問一些雞毛蒜皮這樣的案子,也會向人間開放。顯然,陰間是選一些典型的案子有計劃、有目的地向人間開放的,這樣做的目的是想讓人間承認陰間的權威。否則,人類在凡間犯罪儘管會在陰間受到清算,但大家都眼看不見,耳聽不到,當然不會對陰間有任何畏懼。

  陰間開放公審的案子,最著名的莫過於審理曹操一案。曹阿瞞生前無比風光,死後卻被整得很慘(關羽恰好和他相反),公開他的案子當然最有教育意義。不過一而再、再而三這樣打死老虎,倒讓天馬想起魯迅嘲笑當時文人的一段文字:沒事就贊一通孔明,罵一番秦檜,這絕對不會錯。況且秦太師的黨羽現在半個全無,不會有任何風險。

  據《閻王》一文記載,萊蕪縣秀才李中之,是參加公審曹操的審判員之一,為人剛直不阿(廢話,外聘審判員當然要剛直不阿,如果實在做不到,起碼要裝出剛直不阿的樣子)。他不定時會昏死一次,如殭屍一般,三四天後才醒過來。人們都知道,他這樣就是到黃泉路上走一遭了(如果現在的人分析,一定認為是患有羊顛瘋,而且病情嚴重)。別人問他在陰間所見,他總是守口如瓶,不曾泄露半點(沒有盡參加開放日人員的責任)。

  萬幸的是一起審判曹操的還有其他見證人,通縣有個張某,也象李某一樣,每隔幾天就會昏迷一次。張某對眾人公布真相,李某是閻羅殿上的一個閻羅,用現在的話來說,他是陰間客席審判員,張某也是陰間的客席公職人員,是李某的下屬。

  國人喜歡八卦,張某這樣一說,大家就追問他在陰間的見聞,李某在陰間做了什麼。張某對陰間的建築、裝修等知道得很清楚,卻不太清楚李某做什麼(也是,上司的行蹤哪裡這麼容易被下屬知道的),只是記得李某把著名的曹操曹阿瞞先生提出來,打了二十大板。

  聽慣陰間傳聞的蒲松齡先生不無感慨,曹阿瞞想來已換過幾十位閻羅審理了,估計什麼刑罰都用過,應該判什麼罪,也不難決定。可是幾千年過去了,還不結案,至今還在提審,是什麼緣故呢?蒲松齡老夫子真的是少見多怪,不這樣審下去,怎麼多撈一點律師費啊?

  張某、李某乃功名在身的人,在陰間開放日得以充當陰間的公職人員,在那裡過把癮,其他參加開放日的人員就沒有這樣的待遇了,頂多只能參觀一下,眼看手勿動。

  據《閻羅》(請注意,《閻羅》和《閻王》在聊齋中是不同的兩篇)一文記載,臨朐縣李久常有次外出辦事,路過一高大壯麗的大院,大院裡出來一個黑衣人,非要邀請李某進去做客(恐怖,不是開黑店賣人肉叉燒包的吧),李某推辭不得,只好跟他進去。

  李某跟著黑衣人走進院子,發現有個女子手和腳被釘在門上,走近一看,這個女子竟然就是他的嫂子。不用說,李某驚恐萬分。原來,這裡是陰間的一個特別法庭,他嫂子特別蠻橫嫉妒,因為小妾生孩子的時候她暗中用針刺在小妾的子宮上,已經觸犯了陰間的法律,所以在這裡受到懲罰。李某替他嫂子求情,陰間的主審法官同意,但是要李某負責幫助他嫂子改正錯誤。

  李某回到家中,看見嫂子臥病在床,手腳有瘡,並且化膿流血,卻蠻橫異常,還在教訓小妾。李某勸她不要這樣,她當然不聽,還反唇相譏。李某見她不識好歹,就問她用針刺住別人腸子上,該當何罪?他嫂子大驚,這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覺,李某怎麼知道的?李某把前因後果說出來,他嫂子嚇得戰慄不止,眼淚和鼻涕流淌下來,馬上改正錯誤。至此,故事結束,皆大歡喜。

  有個問題,非常令人不解:陰間的法庭,怎麼會設置在陽間,結果被李某誤打誤撞闖進來。李某的嫂子還在陽間做人,活得好好的。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李某見到的女子並不真的是他嫂子的鬼魂,而是陰間採用象徵主義或者說行為藝術告訴李某他嫂子將受到什麼處罰。反正鬼大都會變的,演這樣一出大戲並不困難。那麼,這就容易理解為什麼讓陽間一僻靜處審理李某的嫂子了。陰間這樣做本來就是為了教育陽間的人,如果他們把法庭設置在陰間,凡人去參觀就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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