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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證據?送周玲玲和王甜甜坐牢!

2024-09-15 03:33:47 作者: 愛吃魚的叮噹貓
  第12章 新證據?送周玲玲和王甜甜坐牢!

  王海祥已經被警察戴上了手銬,正式要被調查了。

  他現在已經沒有辦法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辯護律師了。

  他的職業生涯完了。

  他的前途也完了。

  而且他還被送進去了!

  就是現在還不知道要判多少年的刑。

  王海祥臉色蒼白,面如白紙。

  完了!

  顧晨這實習律師,可真的狠啊!

  王海祥哪兒還有空去關心周玲玲和王甜甜。

  周玲玲拉著王海祥的胳膊,說道:「表哥,表哥你得幫我啊,你不幫我誰幫我啊,你不是說好幫我的嗎?我現在可怎麼辦啊,我和我姐妹難道真的要給那個下頭男道歉了嗎?憑什麼啊,我又沒錯,我就是覺得他要偷拍我,現在我憑啥要去給他道歉啊?」

  王甜甜說道:「我才不管法院怎麼判我,陳洋就是真的太下頭了,讓我和這種人道歉不可能的!」

  周玲玲看向王甜甜,說道:「我們應該不會坐牢吧?」

  王甜甜在一旁說道:「怎麼可能坐牢啊,我們不就發了幾個小作文而已,又沒啥,之前我們不也是經常發小作文嗎?那有啥啊?這就坐牢?打死我都不信,對面實習律師根本不懂法律,嚇唬人呢。」

  周玲玲聽到王甜甜這麼說,也是放鬆了下來,「就是就是,反正我們是不可能坐牢的,我們又不是律師,也沒有賄賂別人.」

  她們兩個只要不坐牢,那就完全不怕了。

  而王海祥還完全沒有心思回應兩個人。

  王海祥只知道顧晨太可怕了!!

  周玲玲接著說道:「姐妹,你道歉嗎?」

  王甜甜說道:「道歉?不可能道歉的,等會法院判我給陳洋道歉,我也是那個態度,反正就問我有沒有說對不起吧,我就對著空氣說對不起,我看陳洋能怎麼樣,法院能怎麼樣,有本事把我抓起來啊,我就不道歉,憑啥啊?」

  周玲玲點了點頭,「陳洋就是下頭男,就會欺負我們女孩子而已,噁心!給這種人道歉,絕對不可能的!」

  兩個人想了半天,覺得她們最嚴重的後果也就是道歉,不可能還有別的了。

  顧晨這個實習律師,還能嚇到他們?

  就在兩個人討論的時候,王海祥睜開了眼睛。

  他知道,自己是沒救了。

  但是周玲玲和王甜甜還是有救的。

  一來是兩個人還是大學生,今年才剛剛十八歲。

  寫個小作文而已,這事情判的可輕可重,關鍵就看法官怎麼判了,當然也不能完全看法官,還要看對方當事人的意見。

  如果能夠取得陳洋的諒解,或許她們只用賠錢和賠精神損失費就可以了。

  王海祥說道:「周玲玲,王甜甜,聽我說,你們現在的情況很危險,你們如果想自救的話,必須去道歉,一定要去低聲下氣的去找陳洋道歉,陳洋也是個大學生,只要你們誠懇道歉,陳洋估計不會為難你們,這樣你們就很大概率不用坐牢,賠償一點錢就可以了,如果你們不這麼做的話.」


  周玲玲聽完之後,還是有些不可置信,「啊?讓我們去給下頭男道歉?不道歉的話要坐牢?」

  自己表哥可是律師,周玲玲還是本能的還是相信了自己表哥。

  王海祥說道:「必須道歉,現在是唯一的辦法了,不然給你們判什麼就不好說了。」

  王海祥還想說話,就被警察帶走去調查了。

  現在休庭調查,就是主要調查王海祥還有沒有其他的違法犯罪,接受賄賂的記錄。

  周玲玲目光呆滯,站在了原地。

  周玲玲害怕的說道:「我們不會真的要坐牢吧?姐妹,可是讓我們和偷拍男道歉,和那種油膩男道歉.我感覺真噁心啊。」

  王甜甜說道:「聽你表哥扯淡,他要是真厲害,他自己能被抓進去嗎?聽我的,我們不用和偷拍男道歉,最多賠禮道歉就行了,反正我就是不道歉,法院能拿我怎麼樣?」

  兩個人討論的聲音不大,但是顧晨全都聽到了。

  顧晨聽到之後,搖了搖頭。

  怎麼還有人這麼沒有腦子啊?

  只能說有的小仙女是這樣的。

  如果說她們真的來低聲下氣的道歉,賠錢,陳洋要是諒解了,顧晨作為一個律師,也就不會說些什麼了。

  法院愛怎麼判就怎麼判,顧晨能做的已經做到了。

  結果兩個人口口聲聲還都是什麼偷拍男,油膩男,拒不道歉.


  那這是什麼後果,顧晨就不管了。

  就在這個時候,顧晨發現自己系統空間裡面又多了一個證據!

  【周玲玲,王甜甜這三年來造謠,抹黑他人的所有記錄,導致了兩個男生大學退學,在一年之前就造謠大一男生偷拍,開始發帖造謠抹黑,導致大一男生長期遭受網絡暴力,自殺身亡!】

  顧晨發現居然還有新的證據?!

  周玲玲和王甜甜居然是這樣的人?

  顧晨把證據從系統空間裡面提取了出來。

  光是看了一眼,就有這三年來周玲玲,王甜甜的所作所為!

  顧晨眼神變得冷了下來。

  居然還害的一個大學男生自殺身亡。

  而兩個人事後則是漠不關心

  反正兩個人就是造謠抹黑別人。

  這個年代,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有的小仙女張口就是偷拍.隨手寫個小作文就能造謠抹黑別人。

  顧晨已經想好了。

  一會兒開庭,就把新的證據給交上去!

  必須判刑!!

  必須把周玲玲和王甜甜送進去!!

  他要把這兩個人送進去,還要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

  最後就是一審的審判長李永霞,他也要把李永霞送進去!!

  陳洋第一次起訴,哪怕證據不足,也根本不需要陳洋賠償小仙女醫藥費,精神損失費。

  這種情況,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而李永霞的所作所為.顧晨也必須把這種法官送進去!!

  本身當個法官好好的,非要接收賄賂,還要打拳,做出各種不合理的判決。

  如果李永霞是正常判決,那顧晨也不說什麼.

  可顧晨看了這些證據之後,必須起訴!!

  兩個小時的時間過去了!

  休庭時間結束!

  重新開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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