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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顧晨神之一手!法院即將判決!!

2024-09-18 10:31:40 作者: 愛吃魚的叮噹貓
  第42章 顧晨神之一手!法院即將判決!!

  【牛逼牛逼!這就是顧晨嗎?】

  【顧晨是真的敢說啊!公訴人都不敢說話了。】

  【太牛逼了!!確實說的沒毛病,劉彪就是犯罪分子,劉彪手裡都握著刀了,你說劉彪是想去殺魚?這不是扯淡嗎?】

  【支持王永強正當防衛!支持王永強無罪!!】

  網友們一個個激動的刷著彈幕。

  他們也都支持王永強正當防衛。

  畢竟這種屈辱,正常人都受不了!

  自己老婆被別的男人那麼欺負,誰能忍得住?

  誰能忍得住自己被當成狗一樣拴上狗鏈子?

  劉彪本質上就是一個犯罪分子!!

  當犯罪分子持刀的時候,難道要等犯罪分子給自己一刀,自己再還手反擊嗎?

  而這個時候,公訴人開口了。

  公訴人說道:「根據以往的案例,沒有過這樣的判決,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法律上寫的明明白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的防衛行為才是正當防衛,而王永強顯然就是過失殺人,或者是故意殺人。」

  「王永強完全可以持剪刀讓劉彪喪失行動能力,而王永強連續捅了劉彪十幾刀,這十幾刀已經危及生命,所以王永強是故意殺人,而非正當防衛,這種惡意報復的行為,不應該是正當防衛。」公訴人開口說道。

  公訴人把話題轉移到了這十幾刀上面。

  如果王永強只是捅了劉彪一刀,那還能夠說成是正當防衛。

  可王永強不是只捅了一刀,而是上去捅了十幾刀啊。

  這十幾刀,還能叫做正當防衛嗎?

  就算不是故意殺人,也是一個防衛過當,過失致人死亡。

  而過失致人死亡,也至少要判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過失致人死亡,也是讓對方死亡了,法律上判的還是非常嚴的,想要不給王永強判死刑,一定要得到劉亞軍一家的諒解。

  現在想得到劉亞軍一家的諒解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劉亞軍也不可能諒解王永強的,他只想要王永強死刑,又怎麼可能會寫諒解書?

  所有人又一次看向了顧晨。

  能不能幫王永強辯護成功,就看顧晨了!

  這就是高勇說的,哪怕顧晨找到了當時發生的視頻證據,也不一定會判成正當防衛!

  因為最近幾十年來,還沒有一個案子能判成正當防衛的!

  只要殺人了,多多少少都會涉及到故意傷人,只是看判多少年而已。

  甚至有時候也會判死刑

  很多時候,哪怕證據都是全的,也要看審判長具體是怎麼判決的,審判長也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權。

  顧晨說道:「王永強是可以只給對方一刀,可這種時候,我們要考慮一下王永強是什麼心情。」


  「長期被欺負,還有劉彪手中持刀的害怕,王永強一直都打不過劉彪,每次和劉彪動手都會被打。」

  「王永強又剛剛聽到了老婆的慘叫,知道老婆被劉彪強jian了,還看到他老婆對他說他不想活了」

  「在這種極端的情緒之下,憤怒,恐懼,害怕,王永強不敢讓劉彪有反擊的機會,他只知道要殺了劉彪,他如果不殺了劉彪,劉彪一定會殺他的。」

  顧晨也知道,這個案子他不一定能幫王永強變成無罪。

  這要看法官最後怎麼去判決。

  如果最後還是給王永強判了死刑或者是無期,顧晨也盡力了。

  顧晨就是要幫王永強做無罪辯護。

  顧晨找到了最近二十年的案子.

  最近二十年也有過一些正當防衛的案子,可是這些案子最後的判決結果無一例外,全部判的都是故意傷害罪。

  也就是說,雖然刑法第二十條規定了正當防衛的法律條文。

  可實際上,在具體的判決當中,從來沒有用到這個正當防衛,最差都是一個防衛過當,稍微嚴重一點就很容易變成過失殺人,故意殺人。

  顧晨看向所有人,開口道:「我是一個律師,我梳理了最近十年的判決和司法慣例,2014年的周顯平案、2015年的賈雲珂案、2016年的何峰案、2017年的曹愛玲案等等,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我有時候就在思考,為什麼都會被判成故意傷害罪?為什麼只要是類似的案子,永遠都會有一個故意傷害罪?最差也是防衛過當!」

  「正按照公訴人剛才說的,根據以往的案例沒有過這種判決,因為不敢違反慣例!」

  「可是如果面對一個新的案子的時候,就比如現在王永強這個案子,能夠每一次都用慣例來判罰嗎?」


  「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正當防衛權,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公平與正義!如果每次都按照慣例判決,那人民群眾想要的公平與正義何在?」

  「不能因為以前的慣例,就只按照慣例判決!」

  「當慣例不適用的時候,就要打破慣例!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麼樣的公平正義!法律不能背離公平正義!」

  「法律應該提高違法犯罪的成本,降低公民在維護自身、他人、社會公眾合法權益時出手的責任,而不是在遇到危險時,還要讓公民去思考是不是正當防衛,應不應該出手。」

  「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

  「法,不應該向不法讓步!」

  「正如同這個案子一樣.」

  「劉彪隨便傷人,強jian他人,欺負和毆打他人,而被欺負的王永強一方,卻要戰戰兢兢,思考自己是不是敢出手保護家人,是不是敢出手來保護自己。」

  「如果要確認劉彪先出手,王永強再出手才算正當防衛,那我們或許已經見不到王永強了。」

  「我的發言結束,謝謝大家。」

  顧晨說完了。

  他給王永強的辯護基本上能說的都說完了。

  不管最後的什麼樣的判決,顧晨已經盡力了。

  顧晨說完之後,現場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旁聽席有來自各行各界的人,此刻都在鼓掌。

  顧晨這番話說的很有道理。

  法不應該向著不法讓步!

  法律是來保護每一個公民的!!

  人情大不過國法,國法壓不住天理,天理不外乎人情!

  顧晨這一番話,擲地有聲,全場震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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