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外狂徒出場!顧晨的訴求!
2024-09-18 10:33:06
作者: 愛吃魚的叮噹貓
第64章 法外狂徒出場!顧晨的訴求!
不少女的都支持趙樂樂。
雖然她們知道事情的前後經過,可很多女的都覺得三十萬彩禮而已,算什麼?
要房子加她們名字,不是應該的嗎?
她們結婚也肯定要男的加她們名字啊。
全款房子加她名字不是應該的嗎?
有心者不用教,無心者教不會,男方婚前買的全款房子和她們女的有什麼關係?
所以趙樂樂要房子改名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如果男的是真的愛她,不就應該加名字的嗎?
所以很多小仙女都支持趙樂樂。
最後就是趙宇提交的第三個證據。
趙宇說道:「第三個證據就更加簡單直白了,可以看得出來趙樂樂反抗的視頻,監控錄像一清二楚,蔡謙就是強女干!」
所有人也都看到了當時發生的證據。
這是酒店走廊的監控錄像。
可以明顯的看到,趙樂樂從房間裡跑出來,很是慌亂的樣子。
然後蔡謙也從後面追了出來,然後就把趙樂樂給抱了回去。
抱的時候趙樂樂還在反抗、掙扎。
監控錄像到這裡就結束了。
趙宇說道:「這個視頻可以明顯看到,趙樂樂就是在反抗、但是蔡謙完全不顧趙樂樂的感受,強行要違反趙樂樂的意願,所以證據確鑿!請求法院給蔡謙判刑!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趙宇說完了。
現場的所有人,還有直播間的觀眾們都是倒吸了一口涼氣。
這就是金牌律師啊
金牌律師是真的厲害。
拿出了三個證據,直接就把這個案子蓋棺定論了!
DNA的檢測報告,還有錄音,加上最後酒店的監控錄像。
接下來甚至都不需要趙宇去說什麼了。
光是這些證據,就是實錘!
可以直接把蔡謙錘死的那種!!
直接讓蔡謙進去坐牢!
證據的確很充分。
就連直播間很多支持蔡謙的兄弟也都是有些懵逼了。
【啊?蔡謙這看著真的像強女干啊,這樣的話哪怕我知道趙樂樂是個撈女,感覺蔡謙也真的要進去了。】
【這都實錘了,兄弟們也沒辦法幫你了,只能說蔡謙被下半身控制了如果不是那啥上頭的話,也不至於進去的。】
【哎這是真的慘啊,蔡謙自己還是不爭氣,被抓住把柄了吧,現在證據都實錘了,給誰也沒辦法翻盤了。】
而直播間的女的也都是群情激奮。
尤其是一部分小仙女,瘋狂發著彈幕。
【看看看,實錘了!必須給強女干犯判刑!】
【這下肯定要判刑的!媽的,反抗的都這麼明顯了,蔡謙還是想要強女干是吧?】
【必須判刑,支持判刑!】
【這下律師別說是顧晨了,就是天王老子來了,蔡謙也要判刑的!】
【這個案子現在關鍵就是看給蔡謙判刑幾年了,他這個還是挺嚴重的。】
網上的輿論風向仿佛都變了。
因為這個錄音和這個視頻證據,給的就是石錘。
加上DNA檢測報告,人們想幫蔡謙說話也說不了什麼。
至於趙樂樂想要三十萬彩禮,要二十萬賠償,還想要房子名字什麼的,人們最多從道德方面去譴責趙樂樂,但是趙樂樂不犯法啊。
而蔡謙做的的確是犯法了,沒有辦法。
薛清清也在看著直播,說道:「好像真的沒辦法了,只能夠想辦法幫蔡謙爭取從輕處理了,這下真的沒辦法了.」
薛清清也搖了搖頭,她是真的不知道顧晨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了。
死局!
總不可能說這個DNA檢測報告是假的吧?
這是醫院出具的DNA檢測報告,法院也認定過了,肯定是真的。
加上視頻和錄音,沒辦法翻盤。
高勇在一旁收拾資料,說道:「我早就說過這個案子是不可能贏的,證據十足,蔡謙肯定會進去坐牢的,誰也沒有辦法幫他辯護了。」
薛清清嘆了口氣,只能夠默默的看著顧晨。
庭審當中,顧晨還沒有開口。
趙樂樂還是在原地,非常高興的樣子,等著怎麼花錢。
蔡謙則是低下了腦袋。
蔡謙的媽媽閆桂珍也是臉色蒼白。
完了
怎麼辦?
現在是真的沒辦法了。
她兒子真的要被判刑了嗎?
審判長趙志超看向了顧晨,說道:「被告律師有何辯駁?」
這就是到了顧晨的回合了。
趙志超的意思也很明顯了
原告提交的證據,這些證據已經全都是實錘了。
如果顧晨也不做什麼辯護的話,這個案子基本上到這裡就差不多了,也可以判刑了。
所以.能幫蔡謙辯護的,也只有顧晨了。
這個時候就需要顧晨站出來說話了。
顧晨說道:「審判長,被告辯護律師也可以說明一些新的訴求嗎?我方也有訴求,哪怕蔡謙是犯罪嫌疑人,現在也享有人的基本權利。」
審判長趙志超看著顧晨,說道:「可以的,請被告律師陳述。」
並不是說原告起訴被告的時候,只有原告能提訴求,被告也一樣可以的。
顧晨說道:「我方的訴訟申請非常簡單。」
直播間的所有網友都看著顧晨。
【不是,我怎麼感覺法外狂徒一臉自信滿滿的樣子,好像他才是原告啊?】
【來了來了,這種氣場又來了!顧律師是真的帥啊!】
【不會吧,這個案子不會顧律師真的還能翻盤吧?】
【好傢夥,這個案子要是真的能翻盤,那我就真的給顧律師要刷禮物了.】
【就這個氣場,看著就嚇人啊,顧律師又要送誰進去了?】
網友們都在等著顧晨發言。
按照正常情況來說,顧晨都應該是想著怎麼幫蔡謙去辯護的。
結果現在顧晨竟然說還有新的訴求?
這也讓網友們都好奇了起來。
顧晨開口了。
「第一、我認為我方當事人蔡謙並沒有任何的強女干行為,也沒有犯罪,所以請求立刻釋放蔡謙!蔡謙無罪!!」
「第二、蔡謙和趙樂樂只是訂婚,並沒有結婚,甚至沒有領結婚證,請求趙樂樂必須無條件退還三金,退還二十萬彩禮!!」
「第三,我認為趙樂樂存在敲詐勒索!和趙樂樂的母親趙依萍一樣合夥敲詐勒索!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請求法院判處趙樂樂無期徒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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