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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法外狂徒的訴訟請求,送老賴進監獄!

2024-09-19 07:59:18 作者: 愛吃魚的叮噹貓
  第311章 法外狂徒的訴訟請求,送老賴進監獄!

  法院開庭了!

  直播間的網友一個個都發著彈幕。

  【支持顧晨,要回老賴的錢!】

  【就是有點難,老賴不還錢,你有什麼辦法?】

  【王國勝遇到了老賴,找律師也沒用啊,難不成法外狂徒有辦法?】

  【不管有用沒用,我還是支持法外狂徒,支持王國勝,老賴不還錢,憑什麼啊?】

  審判長宮浩開口道:「現在請原告當事人說明案件情況。」

  王國勝開口道:「審判長,王文軒一家十年前,因為生了病要做手術,問我借了一百萬,我當時沒有猶豫,一個電話我就把錢送過去了。」

  「十年了,王文軒一家人一分錢都沒還,每次我去要,都說是沒錢,我很痛苦。」

  「直到最近這段時間,我的女兒得了白血病,需要很多錢做手術和治療,我需要錢,可是王文軒不還錢啊!」

  「王文軒要是沒錢,我也就沒辦法了,可是他有錢啊!他們住著高端小區,開著百萬的豪車,就是不還錢,氣死我了!」

  「他們是老賴,拒不還錢!」

  「我女兒還等著錢救命啊,還錢!王文軒,王雅雅,你們今天必須還錢!!」王國勝喊道。

  王國勝也不管那麼多,他起訴的目的就是要還錢。

  顧晨擺了擺手,讓王國勝情緒沒必要這麼激動。

  這個案子交給他就好了。

  這個時候,王雅雅舉起了手。

  王雅雅說道:「審判長,我不是要故意不還錢的啊,我要解釋一下,我是實在沒錢啊。」

  「你們說我開著奔馳S,住著五百萬的房子,我也不否認,但是我就是沒錢啊,因為我開的是別人的車,住的是別人的房子,我們也是寄人籬下,我哪兒有錢啊?」

  「我老公有個妹妹,她特別有錢,我們都是沾她的光,我和王文軒能開著豪車,住著房子,都是人家妹妹給我們的,人家要是不給我們,我們能怎麼辦?」

  「總不能讓我去問王文軒的妹妹要一百萬,然後還錢吧?現在行情不好,賺錢有多難,大家也都是知道的,我是實在沒錢,一百萬也不是個小數目啊,王文軒妹妹也不可能給我們一百萬啊。」

  王雅雅嘆了口氣,「王國勝,要不伱再寬限十年,十年後我一定還你錢,你相信我!我們可以寫個合同!十年後我不還你錢,你說利息多少都可以。」

  王國勝聽到王雅雅要十年時間,更是氣的咬牙切齒。

  「我女兒就在醫院,沒錢治病的話,十年後怎麼活啊?」王國勝生氣的說道。

  「那我沒辦法,我沒錢啊,你要著急用錢的話,我這裡可以先給你二百塊錢。」王雅雅說道。

  「???」王國勝。

  「沒錢你開著百萬豪車?誰信啊,你住著星河灣的房子?一套房子五六百萬啊,貴的一兩千萬,你說你沒錢?你手機用的都是蘋果最新款的,腰上背著LV的包包,你沒錢?」王國勝說道。

  「這都是王文軒他妹妹買給我的,我只是用著別人的東西,反正我是沒錢啊,你能拿我怎麼辦?我就沒錢,你看我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你拿走都好了,但是手機不是我的,車不是我的,房子不是我的,我一無所有啊。」王雅雅開口。

  「王文軒他妹妹開的十幾萬的車,手機都是用的一兩千的手機,一個醫院女護士,能來這麼多錢?她老公一個高中老師,她家裡條件都一般,哪來的這麼多錢?」王國勝。

  「哪來這麼多錢,我怎麼知道,反正人家妹妹有錢,給我們花錢,別的我就不知道了啊,反正我沒錢,今天你官司隨便怎麼打,我都沒錢,麻煩你以後不要來騷擾我了,我沒錢還,本來要還你200的,你也不要,那我也沒轍了。」王雅雅說。


  兩個當事人說了半天。

  審判長宮浩其實也挺無奈的。

  他是知道這個案子的,他當時跟著記者一起去找了王雅雅,強制執行。

  但是沒辦法,王文軒不在,王雅雅說她一分錢都沒有,最後拘留了十五天,這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什麼財產都沒有,怎麼強制執行?

  王雅雅的微信、銀行卡、信用卡所有帳戶都被凍結了,也乘坐不了高鐵,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

  可還是沒辦法啊,王雅雅根本不在乎這些。

  就算明知道王雅雅有錢,法院這邊也沒辦法。

  面對老賴,一般人的確沒辦法。

  審判長宮浩敲響了法槌。

  「肅靜!」

  「現在請原告律師發言。」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顧晨。

  王雅雅和王文軒都是老賴啊。

  王文軒在外地,甚至都不出庭,法院這邊也沒什麼辦法。


  可王雅雅還在

  就算王雅雅在,她也是個老賴。

  顧晨能拿一個老賴有什麼辦法嗎?

  總不能對老賴動手吧?那就違法了。

  顧晨開口道:「審判長,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第一、要求被告方王文軒,王雅雅,歸還王國勝一百萬元的欠款,欠債時間長達十年,按照利息3.5%來計算,至少要歸還王國勝一百三十五萬元的欠款,如拒不支付欠款,應當查封名下所有財產,進行拍賣,拍賣一百三十五萬元後歸還王國勝。」

  「第二、王文軒、王雅雅,拒不還錢,故意有錢卻不還錢,知法犯法,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第三、本案件的所有訴訟費用,應該由被告方王文軒,王雅雅全部償還,共計二十五萬元。」

  「第四、王文軒和王雅雅長期不還錢,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王國勝的正常生活,王國勝多次去要錢,均無功而返,對王國勝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應當賠償王國勝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

  「訴訟請求陳述完畢。」

  聽到顧晨這麼說。

  王雅雅冷笑了一聲。

  這就是號稱法外狂徒的顧晨?

  就這啊?

  在法庭上都開始蠻不講理了?

  這想送她進去?

  怎麼可能啊?

  她是沒錢去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怎麼去還錢?

  當老賴是不可能坐牢的!

  王雅雅和王文軒早就了解過這個事情了,不然他們也不會放開手腳去當一名老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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