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賦稅苛政

2024-09-12 09:39:59 作者: 霸道總裁胖總
  聽到林煜終於開始講課,不僅朱瞻基主動坐的筆挺,就連好幾日都寡言少語的于謙,也是湊上前來,一副三好學生模樣。

  ——乖巧的,懂事的,尊師重道的。

  「在說兩稅法與土地兼併的關係之前,我想先問問你倆,對現在的兩稅法是怎麼看的?」

  林煜沒有立刻開講,反而先對二人拋出一個問題。

  朱瞻基知曉這是林煜對自己的考校,稍一斟酌,便按著父皇交給自己的文稿,侃侃而談起來。

  「我大明兩稅法為太祖開國定下,通過魚鱗冊、黃冊,二冊並行的辦法,來確保賦稅的正常徵收。基本革除了自唐末以來,稅制的混亂與苛政,百姓也得以休養生息。」

  「然而,正如先生所言,土地兼併的問題並不會因此而真正消失。兩稅法的雙冊制度,在洪武年間運行的還算穩當,但事實上到了永樂初年,許多地方的魚鱗冊、黃冊與實際就有些對不上。」

  「而縱觀歷朝,稅法也是初期能夠維持穩定,抑制土地兼併,但往往到了中後期,就會逐漸趨於崩壞。」

  朱瞻基將經過內閣集思廣益,得出的結論簡單用自己的話說了一遍。

  林煜本來還在夾菜的手不由一頓,眼光也是難得現出一絲讚賞。

  「老洪你總結的沒錯,居然能夠看穿王朝土地兼併的前期規律……」

  林煜微微點頭,算是認可了一部分,但只是一部分。

  「不過,你還是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

  「什麼問題?」

  朱瞻基連忙追問。

  在他看來,內閣的幾位老臣,尤其為首的「二楊」先生,針對兩稅法給出的分析結論已經算得上面面俱到。

  就算林煜來說,也頂多是針對土地兼併的解決辦法,進行深入講授。

  「這個問題你們意識不到很正常,但針對一個封建帝制的王朝而言,卻是相當致命的。」

  林煜放下筷子,神色變得格外認真:「你們有沒有發現,歷朝歷代的稅制,從來都是根據前朝的稅法,做出的進一步改良。」

  「從周天子時期的井田制,再到秦朝的授田制,漢朝的陵邑徙民,唐朝的均田府兵……這些等等,全都是在前朝制度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程度上的繼承和改良。」

  「這有什麼不對嗎?」

  一旁的于謙此刻似乎已經恢復過來,忍不住開口問道。

  「對不對且先不說,我再來問你們一個問題,從秦漢開始到現在,底層老百姓……我指的是真正的底層,不是那些擁有土地的所謂『寒門』。他們要交的賦稅,至今為止,一千多年裡都有什麼變化?」

  底層百姓要交的賦稅,到現在一千多年來都有何變化?

  這個問題,一時間難住了朱瞻基,雖然他貴為大明太子,但對於底層百姓要交多少賦稅的問題,他或許可能會關注,但要說上下一千多年來的賦稅比例變化。

  這誰能知道?

  就算精打細算,時常勸諫皇帝體恤百姓,崇尚朝廷節儉開支的戶部尚書夏原吉,可能都不怎麼清楚。

  這要仔細翻閱歷朝留下的賦稅典籍檔案,進行對照參考才行。

  朱瞻基瞥眼看了看于謙,就見對方也是眉頭緊鎖,心頭微微一松。

  還好不是自己一個人不懂。

  也對,林先生的問題太過刁鑽,純粹就是在學識儲備上為難人嘛。


  刁難歸刁難,朱瞻基還是虛心求教:「還請林先生能夠說明。」

  林煜說道:「答案很簡單,從明初太祖高皇帝初定兩稅法時,底層百姓按照雙冊制,嚴格繳納的規定賦稅,實際就已經遠遠超出了秦漢時期的賦稅比例……」

  「不可能!」

  朱瞻基幾乎脫口而出,神色相當失態。

  就連一旁皺眉思索的于謙,同樣也是滿臉疑惑,問道。

  「太祖高皇帝以魚鱗冊、黃冊為基,定下兩稅法,為的便是釐清宋元以來混亂不堪的稅制前政,好讓百姓能夠得到喘息休養,為何反而會比秦漢賦稅更重?」

  秦漢不必多說,前者可是有著「暴秦」的罵名,二世而亡更是連累得始皇帝名聲也算不太好。

  而後者的大漢,雖打出了「寇可往,吾亦可往」的煌煌天威,但窮兵黷武同樣也讓百姓負擔更重。

  就連漢武帝也為了安撫民怨,下達了輪台詔。

  可大明不同,朱元璋作為正兒八經的貧民出身,當過乞丐做過和尚,算是最能與百姓共情,也能深刻理解民間疾苦。

  在對待百姓上,放到歷朝皇帝,都算是相當不錯的那一批。

  就連御製《明大誥》中,光是懲罰限制官僚貪污腐敗、魚肉百姓,就占據不少篇幅。

  還允許沒有功名的白身百姓,能夠直接越級彈劾官吏,而且朝廷必須受理。

  「答案我其實剛剛就已經說過,歷朝的稅法實際都是繼承自前朝並在其基礎上做出一定改良,去除一些苛政攤派……」

  林煜重新強調了一遍。

  這話落在于謙耳朵里,先是有些迷茫,緊接著腦袋裡仿佛靈光乍現,臉上終於露出恍然之色。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百姓……實苦啊!」

  于謙都聽明白了。

  朱瞻基也是從失態中漸漸回神,略一思量下,便明白了林煜要表達的意思。

  歷朝稅法都是承襲前朝,比如漢初承秦的授田,唐承隋的均田和租庸調,再到宋朝一定範圍內繼承的兩稅法(與明朝不一樣)。

  元朝的混亂不去多說,就連明朝的兩稅法,也是參考了北宋晚期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教訓,還有蒙元的部分經驗。

  可以說,這一連串下來,歷朝稅制的變法規律,其實都是相連的。

  稅制變法相連,那也就代表,賦稅的比例,同樣也是相連的。

  乍一聽似乎沒什麼問題,可仔細一想,問題可就大了去了。

  因為歷朝開國,說是繼承前朝,但真正能繼承下來的,都是前朝末年的稅制。

  而按照林煜此前說的王朝土地兼併規律,到了王朝末年,就意味著土地兼併已經到了極其嚴重,以至於王朝都不堪重負的程度!

  與之相對,土地兼併到了這種地步,賦稅自然也得跟著增加攤派。

  這其中的種種已經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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