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合作辦學成功的「秘訣」
2024-09-13 00:51:49
作者: 德安
在我們合作辦學成功之後,廣州的不少學校都想走這條路。畢竟,幾乎不花招生費而每年能有數百上千生源太具誘惑力了。但他們極少能有我們這樣的成就。為什麼呢?其中是有一些操作技巧的。當時,作為一種商業秘密,我們從不對外介紹具體的操作方法。即使在校內,也不宣傳。我的原則是,把事情做成功,比什麼都重要。
一、提高入學門檻。在廣東對中專入學需要經過全省統考的時候,我們辦交通運輸部電視中專免試入學有很大的優勢。後來,廣東中專技校都取消入學資格考試的時候,我們反其道而行之。合作學校初錄之後,我們(總校)要對學生進行入學英語考試和體檢。考卷是我們帶去的,我們對監考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然後把考卷帶回廣州評閱。學生還須在當地參加體檢。開始有的合作學校領導不理解,不知道為什麼要把送上門的生源拒之門外。我告訴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要標明我們與眾不同。如果沒有差異,學生和家長憑什麼要多交幾倍的學費來讀我們的專業呢?實踐證明,這一招有效。所有合作學校招生都爆棚,再三來電話請求增加招生名額。我家鄉好幾位領導幹部甚至打電話到廣州,請我照顧幾個名額,讓他們的小孩報讀。但是,我們對國際海員和報關專業的新生人數是嚴格控制的。這不但是因為我們學校的校舍條件有限,更是因為要為畢業生就業負責。如果只顧眼前,一味擴張,但三年之後學生就業困難的話,就會影響我們的長遠利益。
同時,我們還爭取到為外地學生辦理廣州市集體戶口和廣州居民身份證。這一點,對內地學生和家長也極具吸引力。
二、教學計劃靈活。所謂靈活,指的是第一年的教學組織完全以合作學校為主。第一年不分專業,只學習基礎理論課程,使學生通過這一年的學習,基本達到高中文化程度,為回廣州學習專業課做準備。這樣做的好處是方便各辦學單位,師資容易解決,而且開班人數不受專業限制。一個專業人數多就單獨開班,人數不夠就幾個專業上合班課。除語文、數學、外語這三門必開課之外,其餘的,他們有條件開什麼課程就開設什麼課程。哪門課程師資條件好就著重抓好哪門課的教學。(比方有的學校根本就沒有計算機房,有的沒有語音室,我們不搞一刀切。)當然我們也要求他們抓好教學,但重點放在遵章守紀的教育和綜合素質的培養。
每個學期末我會把統考試捲髮給各校,由他們自行組織考試和評卷,只需要把分數報上來就行(各校報上來的當然都是高分)。我反覆向各系主任宣傳:我們要把1+2合作辦學當成兩年制中專來辦。意思就是,不要期待學生前一年在合作學校能學到多少東西,也不能抱怨合作學校前一年沒教什麼東西。他們把學生送給我們了,他們的任務就完成了。我們的任務就是抓好後兩年的教學,讓學生學有所成,能夠順利畢業,順利升大專或者就業。
我後來接觸過廣州國防技校的合作辦學計劃,他們訂得太死也統得太死,完全不考慮別人辦學條件。他們的這種思維是不利於事業發展的。
三、切實安排好畢業生出路。我們把動員中職學生報考金橋大專並爭取成人高考過關當成一件大事來抓。(這方面,天河校區經貿系做了不少工作)。我們中職教學計劃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把成人高考輔導列入第三年的教學計劃,把中專畢業班正式作為成高預科班來辦。對組織學生參加全國成人高考人數多的班,學院也會給班主任較高的獎勵。這樣做,不但增加了我們大專的報考人數,而且減輕了安排就業的壓力。我們金橋學院的大專生源,60%以上來自自己的中職畢業生。加上那些年,海運方面需要的水手機工比較多,上船工作的待遇也好,這為我們海員專業學生提供了很好的就業保障。而畢業生的出口通暢,又反過來激勵了招生。
四、關照合作方。舉兩個例子吧。有一所內地的合作學校,想更新計算機設備,需要主管副縣長批准,由財政局撥款。校長請求我們支持。我就以中專部的名義發公函,要求各校的機房配置必須達到教學要求,否則取消合作。文件其實只發這一所學校。校長接到文件,找主管副縣長簽字之後,到財政局爭取到了撥款。還有一次,一所合作學校的校長來廣州找我,說為了爭取縣裡的更多支持,想請縣教育局領導出去考察一下。但擔心如果師出無名,縣財政不給報銷。我就起草了一個文件,通知利用暑假組織各校領導到新馬泰考察中等職業教育,費用各校自理。這位校長拿到這份「文件」回去後,實現了他陪同領導們出國考察的設想。
當然這樣的事如果請示學院領導,有些就可能辦不了。因為院長書記需要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作為部門長,我的原則就是:在位而不越位,主動而不主持,做事而不多事。我自認為,只要是對合作辦學有利又無需我們出錢只需蓋個部門公章的事,能辦就儘量給辦了。我們這樣處處為合作方排憂解難,他們與我們金橋的合作關係當然就日益緊密。如果中間出什麼問題的話,由我負全部責任。我就是院長書記前面的「擋火牆」。幹事業是需要有擔當的。
院長也特別交代,凡是合作學校的校長來廣州,一定要報告他,他總是安排親自請客人吃飯。恩平職校的陳校長就說,他們與廣州輕工學院合作好多年,很少見過院長本人。還是你們金橋學院的院長夠朋友。
我每個學期都會陪學院領導去巡視幾所合作學校,並儘可能帶學院的中層幹部出去走走。這樣做,可以加強大家對合作辦學的共識。每到一地,我都直接向學生宣講我們的紀律要求。每次巡視,我們都受到熱情的接待。
學院各部門對合作辦學很支持,也是這項事業得以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只有天河校區教務處對工作的馬虎與對付,增加了中專部的工作量。如:每個學期末他們報送過來的統考試卷,除了經貿系比較認真以外,外語系和機電系的卷子經常錯誤和漏洞百出,雖然卷子都有系主任和教務處長的簽名!我總是把每一處的錯誤標出來之後退回去,有時還親自到天河校區去處理。我說「這樣的卷子如何能體現我們總校的辦學水平?錯誤如此明顯,難道你們是閉著眼睛簽名的嗎?」但是到了下一個學期,問題依舊。我由此得出結論,雖然年終總結時個個中層幹部都是「一二三四、ABCD、甲乙丙丁」,但天河校區教務處的工作基本上處於馬虎應付的狀態。而我歷來是個講求認真的人,與這種工作態度永遠都是格格不入的。不過,我從未向學院領導反映過他們的問題。蔡志強副院長常駐天河校區,發現和指正部門工作態度的問題,應該是他的職責而非我的義務。後來,天河校區教務處在辦理學生畢業證時因粗心大意出錯,驚動省教育廳。我想,這其實只是平日馬虎對付的一次爆發而已。
五、帳目清晰。中專部代表學院管理合作辦學,我有兩個原則:一是不為自己撈取私利,不搞「自留地」;二是錢財不過手。我從小所受的教育,就是「酒後不語真君子,財上分明大丈夫」。合作學校上交的學籍管理費、教材費等等,每年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如果不能做到帳目清晰,不但有損自己的清白,更會影響合作辦學的事業。各校送錢來或是打帳來,我總是要他們直接上交學院財務處。有時實在當天無法入帳的,就由教務員邱文燕存入銀行,第二天上交財務。每年我們返給各校的招生獎也由招生辦直接付給各校校長。反正不經我手。謝院長也挺擔心我這一塊出問題,經常叮囑財務處長,要每月對中專部和職技培訓中心的帳目進行審計與監管。我絲毫不認為這些監管措施有什麼不好,總是竭力配合她們的工作。
2005年4月底,賴遜榮和我商量說:有幾所合作學校已經決定不再與我們合作了,他們上學期的招生獎怎麼處理?我建議用這筆錢組織學院各系主任出去旅遊一次,以感謝大家對招生與合作辦學的支持。反正這錢咱們不私分。賴很支持我的建議。於是,當年5月中旬,我們組織學院科以上幹部到清新和河源旅遊,花費15000多元。
有一次,有個合作學校的校長提出,用上交經費的一部分為金橋學院中專部買部小車以便利工作。但學院院長不同意。對院長的決定我雖然不悅,但服從。不過有了一點消極的念頭:學院有車便出差,學院派不出車便不出差而已。無非是事業少點發展,自己反正受不了什麼損失的。
甚至在各個系都有創收分成獎勵的時候,院長宣布:中專部和職技中心屬於職能部門,不享受創收分成獎勵。教務員嘀咕說:招辦和財務處都有獎勵,就我們中專部沒有,難道他們不是職能部門嗎?我說,因為院長與我是老同學,嚴格一點,有利他施政吧。倒是招生辦賴遜榮主任每次領到招生獎,都會分給中專部幾千元。可見他並不是一個「吃獨食」的人。在學院所招的新生中,中專部有多大的貢獻,他當然是心中有數的。
後來廣遠和中遠紀檢工作組兩次入校,對各部門的帳目進行清查和審計。我負責的兩個部門每一筆收入都清清楚楚。我們教務員的帳目與學院財務處的現金收入帳筆筆對應,分毫不差。
只有為天河校區購買麵包車的一筆帳,費了不少口舌,才總算解釋清楚。那是2003年夏天,院長找我說:回校生年年增多,天河校區的辦學規模日益擴大,校車不夠用了,很需要購買一部麵包車。可現在上面對單位購車限制很嚴,廣遠不讓學校買車。你能不能想個不從財務走帳的方法,從你那邊的上交經費裡面拿出十幾萬,以天河校區校辦主任吳乾輝個人的名義買部麵包車?我說可以呀,我一不需要什麼批文,二不需要發票,只要吳乾輝給我開張收條說收到多少錢就行了。結果吳乾輝當年暑假就把車買回來,總共花費約14萬元。我之所以要這個白紙收據,只是為了有個憑證而已。
後來面對北京來的中遠紀委工作組,我解釋說:我這個部門負責全學院對外合作辦學管理,每個學期都要帶幹部和老師到各地巡考,確實需要一台麵包車。但學院領導不批,說不能為一年才幾次外出就配台車。所以我就以天河校區教職工上下班需要為理由,以我部門的創收經費申請買台車,這樣領導才同意購車的。
紀委工作組的兩位女同志,總算接受了我這個自圓其說的解釋。其實,這台車一直為天河校區使用,中專部只用過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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