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那是多久後的事了
2024-09-13 17:12:43
作者: 白槿湖
我總是相信,相遇,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
曾在散文里,寫過一位修車師傅,一位讀者說自從她知道我是南京建鄴區和她是一個區的後,看我的文章,她就會一直在那幻想,會不會有一天我們走在路上也不小心擦肩而過。
我在電腦這一頭看到她說的這句話,淺淺一笑,我說:會的。
在路上,若能和某位舊相識不期而遇,那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偏偏就趕上了,相遇了,多年未見,彼此寒暄問好。
道一句「好久不見了」或是「你最近好嗎」,那麼的雲淡風輕,卻也生動。
三伏天裡,熱。
明明應該好好避暑,我卻固執的往最熱的地方跑,離開了父母,獨自想依靠自己闖一闖。連續三個夜晚,都夢見了回家,夢見了父母。
我總覺得爸爸媽媽老了,寫下這句話時,我眼淚想出來,那麼想出來。
曾經深沉話不多的父親,話變得多了,他會叮囑我什麼該吃,什麼不該吃,怎樣做可以防中暑,都是一些細細碎碎的小事,其實,他不說女兒也知道。
覺得爸爸沒有原來高大了,是我長大了,還是爸爸瘦了?後來我想想,還是爸爸瘦了,我看爸爸瘦的樣子,和我帶回家的小男友一樣的體重,我突然就難過起來。
而我的媽媽,她總是個身材瘦弱但精神強大的女人,她已經堅持寫了幾年的日記,沒有落下一天,媽媽說,她年輕時關於對寫作的夢想,在女兒的身上,慢慢的得到了實現。
給媽媽買了一件衣服,媽媽十分喜歡,還對我說了聲謝謝。穿了出去,她樂呵地說是女兒買的。
想去買一枝錄音筆,隨身帶著,當我遇到撲閃的靈感時,就錄下來。這些年,一直都有隨身帶著紙幣的習慣,記得很凌亂,都是一些心情,或悲或喜。
只是曾哭著記下以為此生都不會忘記的傷痛,我最後到底還是忘了。
越是說不忘,越是會忘,越是說忘記,越是難忘。
所以,我說如果我不寫作了,那麼就忘記我吧。
我沒有什麼多偉大的理想,沒想過要過多少年後,還有人讀我的文字,我只想,只要我活著,我就會寫下去,如果我不寫作了,那便是我死去的時候,那麼,請都忘記我吧。
從不奢望你對我的愛,有永垂不朽的份。
好久沒看書了,當我抽出時間,好好看書的時候,卻發現我相看的,依然是那些很多前就看過的書,我還是喜歡三毛,李碧華的文字,那是一種一生的鐘愛,沒辦法的改變。
買了幾件新衣,都是稀奇古怪的衣服,我穿著,倒覺得不錯,那些衣服,好像別人穿著,就像格格不入似的,倒我的身上,竟那麼的合拍。
因為我和它們一樣的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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