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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賞善罰惡,制度分明

2024-09-12 19:33:22 作者: 宋濤
  【原文】

  賞罰之政,謂賞善罰惡也。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謂。

  故賞不可虛施,罰不可妄加,賞虛施則勞臣怨,罰妄加則直士恨,是以羊子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讒之敗。

  夫將專持生殺之威,必生可殺,必殺可生,忿怒不詳,賞罰不明,教令不常,以私為公,此國之五危也。

  賞罰不明,教令不從。必殺可生,眾奸不禁;必生可殺,士卒散亡;忿怒不詳,威武不行;賞罰不明,下不勸功;政教不當,法令不從;以私為公,人有二心。故眾奸不禁,則不可久;士卒散亡,其眾必寡;威武不行,見敵不起。下不勸功,上無強輔,法令不從,事亂不理;人有二心,其國危殆。

  故防奸以政,救奢以儉,忠直可使理獄,廉平可使賞罰。賞罰不曲,則人死服。路有飢人,廄有肥馬,可謂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後賞,先令而後誅,則人親附,畏有愛之,不令而行。賞罰不正,則忠臣死於非罪,而邪臣起於非功。賞賜不避怨仇,則齊恆得管仲之力;誅罰不避親戚,則周公有殺弟之名。

  書云:"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此之謂也。

  【譯文】

  賞和罰的道理,在於獎善懲惡。獎賞的目的是為了鼓勵臣民建功立業,處罰是為了杜絕邪惡。獎賞必須公平,處罰必須公正。明了受到賞賜的原因,臣民就能明白死的價值。而清楚受到處罰的原因,奸邪的人就會畏懼而不敢胡亂行事。

  因此,獎勵不能沒有憑據,處罰不能任意施行。如果把獎賞給予無功之人,則有功的人就會心懷不滿;刑罰任意使用,正直的人就會內心不平。所以,有國君因羊肉羹分配不公而亡國,而楚王因偏聽讒言,最後導致滅國。

  將帥操縱著全軍的生殺大權,如果濫用使忠良蒙冤、無辜受死,而犯死罪的惡人卻存活,或喜怒無常、好惡隨性、賞罰不公正嚴明、朝令夕改、假公濟私,這是危害國家的五種禍患。

  賞罰不公正嚴明,則會有人不服從朝廷的法令;處死未犯死罪的人,則奸偽並起而無法禁止;姑息犯死罪的人,則士兵逃散;喜怒無常,則威信不得樹立;獎罰不嚴明,部屬則不奮力殺敵立功;教育失當,則士兵不遵法令;假公濟私,則士卒心生叛變。所以奸邪不能杜絕,國家就不能長保太平;士卒逃散,軍隊力量就會越來越薄弱;威信不能樹立,士兵殺敵就不會拼命;部下不奮力殺敵立功,將帥就失去了強有力的輔佐;法令不得施行,那麼混亂的局面就無法治理;士兵有叛變之心,國家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杜絕奸邪需要有清明的政治,防止奢侈浪費就要提倡節約,忠誠正直的人可以讓他處治獄訟,廉潔公正的人可以讓他處理賞罰。在進行賞罰時公平無偏,那麼人們就會心甘情願地聽從。大街上有飢餓的人,而馬棚里卻養著肥馬,這可以說是不顧及他人的生命只求自存,苛刻別人而善待自己。所以國君要先募集財物而後實行獎賞,先公布法令而後施行誅罰。那麼人人都願意歸順、尊敬和愛戴他,即使不用命令,眾人也會聽命於他。如果賞罰不公正,忠臣就會無辜而被誅殺,奸臣就會無功而被重用。賞賜不迴避怨仇,所以齊桓公才得到了管仲的鼎力輔助;誅罰不迴避親戚,所以周公才有大公無私、殺死親兄弟的好名聲。

  《尚書》上說:"無偏無私,王道就會開闊坦蕩;無私無偏,王道就會平整修遠!"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心得】

  任何一個統治者要想取得豐功偉業,做到賞罰分明是相當重要的。君主賞罰不明,就可能失去江山社稷;戰場上的將帥賞罰不明,就可能失掉戰爭的勝利。

  獎賞無功之人,懲罰無罪之人,就會造成外佞當道、忠臣蒙冤的混亂局面,導致可怕的後果。因此無論君主將帥,善必賞、惡必罰,這才應該是正確的賞罰原則。

  董祀是曹操一直很器重和信任的人,但有次曹操錯誤地聽信了周近對董祀的誹謗,輕率地下令讓董祀"服罪自裁"。當他很快地查清事情的真相後,知道自己輕信讒言,冤枉了董祀,於是立刻當眾承認錯誤,收回舊令,並晉升嘉獎董祀,同時嚴厲地處分周近。曹操有這樣賞罰分明的磊落胸襟,才能夠使他的謀臣將士忠心為其效命。

  周朝的太祖皇帝曾經過度縱容手下王峻、王殷二人,後來他們因為驕橫而被殺。周世宗汲取了這個教訓,從此群臣有功,不吝厚賞;如有過失,則當面責問,若還不知改過,一定嚴懲。

  周世宗在用法上相當嚴厲,群臣一旦失職誤事,往往被處以死刑,即使是極富才幹之人,也很少受到寬恕。有次翰林學士竇儀失職,周世宗大怒欲殺之,幸而宰相范質苦諫,說其罪不當死,周世宗才赦免他。

  公元954年,周世宗發現左羽林大將軍孟漢卿私下多收稅賦,就下令其自盡。有朝官上奏說量刑太重,周世宗則說,自己也明白用刑過重,但一定要藉此懲戒並向其他大臣宣示:絕不允許擾民。

  公元957年,周世宗在永福殿的工地上看見有些工役把建殿的木片削來當勺子,而瓦當碗用,他立刻下令斬了負責監工的宦官孫延希。

  在梁朝以前的宋、齊兩朝,就已經廢除了監督諸王的制度,諸王犯了大罪,也只不過進行家教,訓誨一下也就算了。

  梁武帝的六弟臨川王蕭宏,是個奢侈放縱、貪財無度的人,他利用盤剝,巧取豪奪了很多房屋財產,後來有人告發他謀反,梁武帝親自到蕭宏的住宅逐屋檢查。結果看見其三十多間庫房中,每間都藏有一千萬錢,共計三億錢以上,其他的房間裡還堆滿了不計其數的布、絹、絲、棉等等雜貨。

  梁武帝一看並沒有兵器之類的謀反物品,反而很高興,從此對蕭宏更加信任。蕭宏本來很害怕被梁武帝查出贓物而受到懲處,沒想到貪贓不僅沒有遭到處罰,還得到了加倍的信任。

  除此之外,梁武帝在對待一般的親屬族人,也一概不用法律,這些人犯了罪,全都能夠得到寬恕。但梁武帝在對待平民百姓時卻完全相反,百姓一旦違犯了刑法,就會受到極為嚴厲的懲辦,如果該連坐,無論男女老幼都不得倖免,若有一人逃跑,他的全家都會被囚禁充任苦役。

  周世宗在賞罰制度上相當分明,始終堅持賞善罰惡的原則,不僅改革了五代以來的不少積弊,也為他開闢統一全國的道路,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梁武帝本來是企圖通過放縱皇親國戚的辦法,來改變宋、齊兩朝骨肉相殘的醜惡現象,但賞罰混亂的結果,卻是使得自己成為了東晉以來最壞的統治者,賞罰失度,禍由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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