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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0:30:03 作者: 陳慶軍
  不久,食堂就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公社不得不宣布停辦公共食堂。也就在這個時候,程心明的父母從城裡逃回到了荷葉地,身份、工作什麼都不要了,飢餓使得他們在城裡待不下去了。

  當然,回來的肯定不是程心明的父母兩人,好多人都逃了回來。

  後來,城裡的生活和農村的生活有了天壤之別,到了落實政策時,回來的一小部分人,通過種種關係又回到了城裡。程心明的父母和那部分沒回城的人,仍沒有絲毫的後悔,他們早就形成了逆來順受的心態。

  食堂解散後,家家都是家徒四壁,仍在鬧著飢餓,但相對於公共食堂來說,境況還是好了許多,各家可以在歇工的間隙,挖點野菜來充飢,畢竟人少要好解決一些。另外還可以在一些邊角處開荒種些蔬菜,緩解一點糧食不足的壓力。

  隨著形勢的好轉,饑荒總算過去了。幸運活下來的人們,臉上的菜色漸漸褪去,年輕女人的經期正常了起來。這時,結婚多年的夫婦,想到了傳宗接代的任務還要完成,就開始了加班加點,一年後,荷葉地添了許多新生人口。

  小孩的哭鬧,給荷葉地帶來了生機,也帶來了多年不見的興旺景象。但大饑荒的陰影還是籠罩在荷葉地多年。多年以來,人們見面的第一句問候語基本上還是那句「你吃了嗎」。這是餓怕後必然的心理傾向。這句問候語漸漸成了習慣,也一直延續至今。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溫飽早已解決了,正在往富裕幸福的路上邁進。「在哪裡發財」,漸漸流行起來,已成取代之勢。

  可見,民間的語言,還是和時代合拍的。

  程心明沒有經過饑荒時代,但在小時候,常能在冬天的農閒時光見到幾個聚在牆根下曬太陽的老頭老太,談一些有關吃的「山海經」。有個老頭有些羞澀地說:「我有天幹活回來,已是黑影影的了,一摸鍋灶,冷灶瞎火,就知道了老婆還沒回來,自己量了三升米,淘盡倒入鍋中,燒熟後,左等老婆不來,右等老婆不來,肚子實在餓得難受,就揭開鍋自己先吃了起來。好菜沒有,只有一碗鹹菜,但吃起來仍是香,不知不覺,這三升米的飯就讓我吃到了鍋底,連鍋巴也吃了不少。待老婆帶著孩子回來時,看到鍋中只剩下一點殘剩的鍋巴,就問我燒了多少米。我說三升,老婆不信,三升米一個人吃掉了?難道是豬投了胎!」

  「是呀,三升米足足有四斤,我怎麼就一個人吃光了呢?」

  想想看,那時候的人多麼能吃。這還不是肚裡沒油水所致,一年到頭清湯寡水,又幹著繁重的體力活。要是說給現在的年輕人聽,極有可能臉紅脖子粗的搖著頭,說是天方夜譚。

  另一老頭不甘示弱,他接著說:「我那年和別人打賭,說能吃多少糯米做成的粑粑,那人不信,就賭上了。我說:『我將胳膊肘豎在桌子上,你將糯米粑粑碼到我中指的指尖,不論碼到多少,我都能吃掉。』那人肯定不信,在場的人都不信,這一摞上去,起碼會有三十個吧,這要是吃下去,人還不被撐死。那人賭定我會輸,就提了兩條件,一是吃撐死了不能怪他,二是吃不下,要雙倍的還他。」

  「在場的人有的跟著起鬨,要看熱鬧,也有規勸的,說這個賭,不能賭,弄不好會出人命。我當時就橫下一條心,說這個賭,我賭定了。很快就有人端來了粑粑,我將胳膊肘豎在了桌子上,碼到指尖,共三十一個粑粑。

  「眾人都打嗨,一般人吃到十個粑粑,食量就算大了。這次,居然要一口氣要吃下三十一個粑粑,實在難以置信。在場的人都伸長脖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臉的不信……

  「我那時年輕,飯量本身就大,就十分不在乎。開始吃得很快,到了二十個後,就慢了下來,而且越來越慢。別人以為我吃不下去了,可我還是艱難地吃完了這三十一個粑粑。幸運的是,人既沒有被撐死,也沒有生病,只是第二天,一整天都不想吃飯,好幾天沒了胃口。」

  這一說開了頭,其餘在場的老人,都紛紛講述自己某次最不能忘懷的吃。仿佛這些老人不是在曬太陽,而是在進行一次講述食量大小的比賽。

  這確實讓人打嗨,四斤米一個人吃完了,可三十一個粑粑,就遠不止四斤米了,而且還是糯米。現在看來,確實沒有一個人相信。但程心明信,而且還百分之百的相信。這就像一個缺了覺的人一樣,補覺時,補得昏天黑地,補的時間肯定會遠遠超過正常睡覺的時間。那從饑荒過來的人,肚子中空空,一點兒油水都沒,補食時,會不超過正常飯量的幾倍嗎?

  「升子」是農村常用的計量米的工具,由竹筒做成,大小不一,各家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兩筒」稱為一升,這在每家都是公認的。鄰舍間也有借米還米的,都必須用同一個「升子」來完成,不然就不能保證數量上的一致。

  「山佬」這幾年變化很大,可以這麼說,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原來枯黃亂糟糟的頭髮,變得烏黑髮亮,那浮腫蠟黃粗糙的臉,變得光潔,白里透出紅,特別是那雙大眼睛,烏黑明亮,給人一種沉靜、穩重的感覺。

  她的美麗,不亞於老憨的老婆。

  她對程狗子很好,可以說是體貼入微,內心當中,把他當成了恩人,要不是他的收留,或許她已不在人世了。

  荷葉地很多人都說,程狗子吃了狗屎運,討了這麼一個漂亮、賢惠的老婆。結婚後,程狗子的惡習確實改了不少,至少他晚上爬人家牆頭的習慣改了,和那幾個露水情人也不再來往了,安心和「山佬」過起了日子。

  「山佬」先是為程狗子添了個兒子,幾年後又為他添了個女兒。

  兒女成雙,讓程狗子美的嘴都不合攏,心情也溫順多了。這是他的幸事,其實也是荷葉地的幸事,畢竟他是荷葉地的隊長。

  也許冥冥之中有神明,程狗子過去幹了很多壞事,對荷葉地乃至附近的幾個村子都有過不小的危害。也有可能是他的淫心沒改得徹底,他再一次被色字頭上的那把刀砍中了。也有可能是那位年輕的軍嫂沒耐得住孤寂,引誘了程狗子,讓他跌入了深淵。凡此種種,都已經無法考證了,反正這破壞軍婚的罪名,就讓程狗子一人頂了。

  破壞軍婚,在那時可不是兒戲,那是帶足了電的高壓線,不要說是程狗子,就是一些高官,在這上面栽跟頭的也不在少數。事情敗露後,大隊派了兩個民兵來,用一根繩子將他捆到了大隊,關了起來……

  晚上,四個基幹民兵將他押到了公社。

  第二天,公社人保組又將他押到了大隊,在小學的廣場上開了他的公審大會。

  這是極丟面子的事,偷情,在那時鄉村是一件頂不要臉的事,會遭人鄙視。最要命的是,公審程狗子偷情的大會就在村子中的小學廣場上,村上的老老少少,誰都會看見他的狼狽相……

  這個臉丟大了,程狗子閉著眼,就像死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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