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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咄咄逼婚

2024-09-13 20:20:06 作者: 孔令駒
  兩人回到售樓部,在玻璃小圓桌旁的金屬摺椅上坐下,售樓小姐端來兩杯飄逸著茉莉花香的熱茶,請他倆先喝杯茶,她去取商品房買賣合同。

  陳美霞拿起茶杯喝了兩口茶後,對歐家傑說:「我們到角落那張桌子坐好不好?那裡比較清靜。」

  售樓部里雖然只有兩組客人,但另外一組客人只與歐家傑他倆只是相隔一張玻璃小圓桌,說話彼此能聽到,陳美霞感到談話不方便,於是向歐家傑提出調位置,遠離另外一組客人。

  歐家傑雖然不解其意,同意了。

  兩人起身,移玉步來到售樓部角落那張玻璃小圓桌,坐在金屬摺椅上。這樣,陳美霞等會兒和歐家傑簽購房合同時所說的話,就不會讓別人聽見了。

  售樓小姐拿來商品房買賣合同,坐在金屬摺椅上,準備幫歐家傑填寫合同。

  陳美霞彬彬有禮地對她說:「不好意思,我們有點事情需要商量商量,商量好後才簽合同,我們請你來時你才來好不好?」

  她也不能讓售樓小姐聽到她和歐家傑的談話。

  售樓小姐當然應諾。

  她一離開,陳美霞馬上對歐家傑說:「你對我說過,這套房子是買給我的,等會兒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只寫我的姓名。」

  歐家傑雖然是說過買房子給陳美霞,但現在敏感地意識到不妥,婉言推搪說:「如果合同只寫你的姓名,這套房子的產權證里的房屋所有人也會只寫你的姓名,那就是說這套房子全部都是你的了,我一塊磚頭也沒有,我們現在還沒有結婚,萬一你溜了,我豈不是白白送你80萬元。」

  「廣州這樣好,簡直是人間天堂,我千里迢迢來廣州,就是為了在廣州生活,哪裡還會溜?即使打死我,我也要留在廣州。」陳美霞連忙表白著。

  聰明的她隨即來了一招豬八戒的看家本領——倒打一耙,瞟了歐家傑一眼後,說:「我倒是怕你們這些花心男人,找了我這個大美人還不滿足,過一兩個月又去尋花問柳,找別的女人。」

  她說出了歐家傑最忌諱說的事情,意欲堵住歐家傑的口,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只寫她的姓名。

  就像性病患者最忌諱別人提及花柳梅毒似的,歐家傑馬上搪塞說:「哪裡會,哪裡會,你放心好了,我找了10多年才如願以償找到你這個大美人,我恨不得天天摟著你,哪裡還會去找別的女人,你放心吧,我們是要白頭到老的。」

  陳美霞馬上打蛇隨棍上,鄭重其事地問歐家傑:「那你準備什麼時候娶我?」

  歐家傑沒料到陳美霞冷不防提出這個問題,感到棘手了,一下子難以回答。

  他原先只是打算在肇慶買房子包養陳美霞,一個家在廣州,一個窩在肇慶,沒打算和陳美霞結婚,因為和陳美霞結婚就得和潘麗文離婚。他和潘麗文結婚13年了,兩人畢竟有一定的感情,結婚的時候,他曾對潘麗文山盟海誓,海枯石爛不變心,一輩子只愛潘麗文,現在卻要和她分手,覺得自己有些理虧了,在親戚朋友里說不過去。而且,他很喜歡斌仔,因為斌仔未成年,如果和潘麗文離婚,法官為了斌仔更好地成長,是會把斌仔判給潘麗文,他有點兒捨不得了。

  為此,歐家傑只好像窮人家用地拖似的——能拖就拖,好言好語地安撫說:「我買房子給你住,就是為了娶你,但這事我還未和父母商量,你放心好了,我和父母商量好後就馬上娶你。」

  孰料陳美霞一聽就臉色遽變,兩隻丹鳳眼瞪著歐家傑,怏然不悅地質問著:「你說什麼?你有沒有搞錯呀,這件事你還要請示父母!究竟是你娶我,還是你父母娶我!」

  她知道,歐家傑父母都是老古董,哪裡會同意兒子棄舊納新,和父母商量只會敗事。

  歐家傑這時才知道,陳美霞是非要和他結婚不可的,但這事是沒那麼容易了。為了穩住陳美霞,他連忙自圓其說。「我沒說要請示父母,我只是說和父母商量,或者說跟他們打個招呼,讓他們知道我們何時結婚,他們知道後才會事先做好準備,在經濟方面大力支持我。你也知道,現在結婚不容易呀,我估計起碼要花100多萬元,就拿擺酒席來說,由於我爺爺和我父親都兄妹多,因此我們的親戚非常多,加上我們是做生意的,朋友也特別多,估計得擺100桌。而且,我們歐家在西關是有頭有臉的,婚宴要選較高檔次的酒樓,酒席也要高檔的,一桌酒席起碼需要5000元,100桌就需要50萬元,此外,還要買大床買家具,送禮金等等,沒100多萬元是不行的,沒有父母的經濟支持怎麼行?」

  他怕陳美霞還有意見,進一步粉飾說:「你想想,我們結婚後,你就是歐家的人了,以後和我的父母是朝見口,晚見鼻,吃飯時候面對面,不跟他們打招呼,他們肯定有意見,你以後就難和他們相處了,我是真心想你好呀。」

  陳美霞想了想,覺得也有道理,不再作聲了。

  80萬元巨款買的房子,她知道是難以獨占的,只好罷了,讓歐佳傑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寫兩人的姓名。

  跟著,陳美霞又向歐家傑提出每月一萬元的生活費用,歐家傑只給2000元,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商定為2500元。

  想到買房子花的錢、每月支付陳美霞的生活費以及其它花費,歐家傑感嘆,養個女人真不容易呀。

  但他畢竟如願以償。

  幸虧,這兩三年,他好像知道自己今後要背著妻子養女人似的,私下開了個銀行存摺,把客戶給的回扣和分店經理給的紅包,以及出外開拓市場巧立名堂回公司報銷費用的錢,以及潘麗文不知曉的收入,統統存入自己的存摺,已積蓄了一筆不少的錢。

  然而,事情並沒有像歐家傑想像的那樣簡單。

  離開售樓部,兩人坐進本田小車時,陳美霞鄭重其事地對歐家傑說:「歐家傑,我現在跟你說清楚,你什麼時候明媒正娶我,我就什麼時候和你住在一起。」

  她知道歐家傑要跟妻子離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不施加壓力就不知拖到何時,甚至離不了婚,便以此來要挾歐家傑,逼他儘快和潘麗文離婚。

  因為她要的不僅僅是這套房子,她要的是歐伯的幾千萬元的財產,而要得到歐伯的財產,就必須堂堂正正地成為歐家傑的合法妻子,將來丈夫繼承父親的財產後,她才有可能占為己有的。

  什麼什麼,還得明媒正娶才住在一起?這豈不是花了80萬元買了房子,對陳美霞還是只能看,不能碰,就像船家養的雞那樣,口渴時望著滔滔江水,只能眼睜睜看著而不能喝上一口。

  歐家傑沉著臉說:「你不是說,買房子我倆住在一起嗎?怎麼買了房子又食言?」

  陳美霞也繃著臉,微翹著腦袋,矜持地說:「你以為我是性工作者呀,隨便就和男人住在一起!」

  歐家傑語塞。

  看來,這事是不能猴急的。

  真的是「好事多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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