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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忍痛割「肉」

2024-09-13 20:21:01 作者: 孔令駒
  潘麗文拿起台面的茶壺給歐伯的茶杯斟了些茶後,坦誠地說:「董事長,如果要我回公司當總經理,我就有個要求要向你提出來,但這個要求不一定合你的心水,甚至會令你不高興,如果我說的話你不喜歡聽,就當我說的話是西北風——說完就沒事,你不要放在心裡。」

  歐伯抬了抬兩道白花的眉毛,感到潘麗文有點反常了,心裡思量起來,這個阿文,一向都是直腸直肚的,心裡想什麼嘴巴就說什麼,今天她的腸肚怎麼變得像東山湖公園那條「九曲橋」那樣彎彎曲曲,說話也轉彎抹角了?

  看來,她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說。

  那是什麼事情呢?

  精明的歐伯也一下子想不到。

  歐伯憨厚地笑了笑,說:「哈,潘總,你說話怎麼這樣客氣了?我們相處這麼多年,我的為人你是清楚的,你放心吧,只要是對公司有利的事情,我一定會支持,你有什麼要求就直說吧。」

  潘麗文已把醜話說在前,現在歐伯要她有什麼要求就直說,便打開心扉照直說開了。「董事長,我在歐家時,視歐伯雲吞麵為自己的事業,立志將歐伯雲吞麵打進世界市場,把歐伯雲吞麵食品集團公司辦成國際集團公司,雖然那時我只有公司的5%股份,但我毫不計較,天天竭盡全力地工作,因為我是歐家的兒媳婦。和歐家傑離婚後,我已不是歐家的人了,歐伯雲吞麵已不是我的事業,雖然我十分傷心和難受,晚上睡覺時一想起就會落淚,但現實殘酷,傷心是沒用的,我只有吞淚面對。今天,你要我回公司當總經理,我感到興奮,因為我又可為歐伯雲吞麵事業的發展出力。而我馬上又想到,我現在畢竟不是歐家的人,即使我當總經理,我也只是持有公司的10%股份,基本上還是為你們歐家打工的。因此,我希望歐伯雲吞麵不僅是你們歐家的事業,也成為我的事業。」

  歐伯敏感地意識到潘麗文是要向他提出增持公司的股份,心裡說,哈,這事怎麼會這樣巧的,好像我歐盛先知先覺似的,早已知道她會提出這個要求,早已為她考慮了。但他沒有明問,只是笑眯眯地問:「你的意思是——」

  「我現在持有公司的10%股份,如果我不當總經理,我是不會計較它是多還是少的。但如果要我當總經理,我就感到這個份額少了,與我的付出不成比例。因此,我希望出資受讓公司部分股份,增加我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這樣,可更緊密地將我和公司捆綁在一起,視歐伯雲吞麵為自己的事業,竭盡全力去辦好公司。」

  過去,她視歐伯雲吞麵為自己的事業,在公司辛辛苦苦奮鬥了6年,公司迅速發展了,但她只持有公司的5%股份,與歐家傑離婚時,她才切膚感受到,她只是為歐家奮鬥,而不是為自己的事業奮鬥。現在,要她當公司的總經理,理所當然要在歐伯雲吞麵里占有一定比例的份額,這樣歐伯雲吞麵才能真正成為她的事業。而且,她在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增強她在公司的實力和地位,提防歐家傑今後的刁難和排斥。

  果然不出歐伯所料,他憨厚地笑了笑,爽快地答應了:「這事沒問題,公司可以出讓10%股份給你。」

  他感到此舉是一箭兩雕。潘麗文加盟公司6年的工作,證明潘麗文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年紀大了,力不從心,歐家傑又不爭氣,公司今後唯有靠她了,讓她持有公司的一定比例股份,便可以把她「綁」在公司,死心塌地為公司工作,促進公司的發展。此外,他受讓兒子的公司的10%股份,原來也是打算出讓給潘麗文的,藉這個機會出讓給她,收回受讓時墊付的資金。

  當然,歐伯給兒子多少錢,就收回潘麗文多少錢,絕不會多要潘麗文一分錢。

  他一向認為,生意人要憑自己的本事掙錢,絕不能貪不義之財,貪不義之財就會喪失人格,毀掉自己的聲譽,毀了自己。

  然而,歐伯低估潘麗文了。

  潘麗文兩隻杏眼瞧著歐伯,請求說:「董事長,我想增持公司的20%股份,加上我原來持有的公司的10%股份,我希望能持有公司的30%股份。」

  增持公司的20%股份?歐伯兩隻老眼不由地定了神,愕然了。心裡說,你潘麗文這樣豈不是幾乎持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占了公司的小半壁江山?

  他有些捨不得了。因為歐伯雲吞麵是歐家奮鬥了幾代人的心血,割讓小半壁江山給潘麗文,他心痛了。

  不答應她?歐伯又感到不能這樣做。

  因為潘麗文現在不是歐家的人了,不可能再像做歐家兒媳婦時那樣不計報酬地無私奉獻,不出讓公司的20%股份給她,萬一她不當總經理,歐伯雲吞麵就別指望發展了。而最為令他擔憂的是,潘麗文現在不僅掌握了歐伯雲吞麵的製造秘笈,而且掌握了市場,她經過這6年的拼搏,在雲吞麵行業確立了自己的地位,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其影響力,與他歐伯是不分伯仲的,甚至超越,如果她為生計所迫而自立門戶,歐伯雲吞麵今後就會有滅頂之災。那時,歐家奮鬥了幾代人的事業就會付之東流。

  這事怎麼辦?他心裡思量著,能不能先讓潘麗文增持公司的10%股份,另外公司的10%股份以後再增持。

  歐伯張嘴欲與潘麗文商量,但又囁嚅了。

  因為他意識到,這樣做勢必會令潘麗文產生負面的感覺,他歐伯實質上是不想讓她增持公司的20%股份。

  如果是這樣,潘麗文是不會答應當總經理的,即使她肯當,心裡肯定有條「刺」,難免會「身在曹營心在漢」,身在歐伯公司工作,心卻想著辦自己的公司,條件成熟時就與歐伯「拜拜」。

  歐伯做人一向光明磊落,絕不做那些鬼鬼祟祟而又對別人不利的事情。況且,與潘麗文合夥經營歐伯雲吞麵,已是一條不容他選擇的路。

  沉吟片刻後,他答應了:「行,按你的要求,我出讓公司的20%股份給你,你增持公司的20%股份,今後公司的股份,我持70%,你持30%,以後我倆齊心合力發展歐伯雲吞麵。」

  事情就這樣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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